乐业县地震局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乐业县地震局
- 地点
乐业县
- 性质
地震局
- 单位职责
监督、检查全县的防震减灾工作
基本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全县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起草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县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管理辖区内地震监测台网,指导全县地震监测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全县范围内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建立全县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管理全县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并监督其实施;管理全县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制定全县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五、承担县人民政府防震减灾、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职能。负责全县的震情和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的重建计划。
六、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协助县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和地震灾害通信指挥系统。
七、组织开展全县水库地震、塌陷地震的监测工作。
八、承担全县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九、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