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机构简介
  • 4.内设机构
  • 5.本院职能
  • 6.机构领导
  • 7.参考资料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是晋城市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位于山西省晋城市城区迎宾街219号。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主要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有办公室、政治部、法警支队、行政装备处、监察处等15个部门。下辖六个基层院和一个派出院,分别是城区检察院、泽州县检察院、高平市检察院、阳城县检察院、陵川县检察院、沁水县检察院和晋普山地区检察院。1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

  • 机构类型

    政府组织

  • 机构职能

    制定辖区检察工作计划等

  • 办公地址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迎宾街219号

  • 检察长

    李晓波3

机构简介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现有干警115名,内设有办公室、政治部(下设干部处、宣教处、综合处)、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下设侦查一处、侦查二处、综合指导处)、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职务犯罪预防处、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处、法警支队、行政装备处、监察处等15个部门。下辖六个基层院和一个派出院,分别是城区检察院、泽州县检察院、高平市检察院、阳城县检察院、陵川县检察院、沁水县检察院和晋普山地区检察院。2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置、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负责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安排与组织服务;负责文件起草;编发检察信息;负责机要文电、检察统计、档案管理、保密、密码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的督查工作;指导下级检察院的办公室工作。1

(二)政治部

协同市委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委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具有检察特点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同市委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委负责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考核、配备及后备干部的考察工作,办理有关任免手续;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机构编制和有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基层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官的等级评定、晋升和司法警察的警衔评定、晋升工作;负责市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奖励及劳动工资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的理论、文化建设、检察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争先创优工作,承办全市检察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检察机关中长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管理检察官的任职资格培训、岗位职务培训、学历教育、继续教育。

政治部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考评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政治部内设干部处、宣传教育处、综合指导处,均为正科级建制。

(三)侦查监督处

负责对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提请批捕、决定逮捕案件进行审查。对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依法进行立案侦查监督,负责对县区院的批捕案件进行办案审查,办理请示案件。负责市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指导考评下级检察院的侦查监督工作。

(四)公诉处

负责对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抗诉和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案件进行审查;出席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审、二审和再审案件法庭,支持公诉和抗诉。

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审查法院刑事判决裁定,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执行死刑实行临场监督,对各县区院起诉、不起诉案件进行备案审查,及时办理请示案件。办理领导交办的事项,指导考评下级检察院公诉工作。

(五)反贪污贿赂局

负责对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和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统一指挥协调全市检察机关的侦查活动,协助和参与下级院重大疑难案件的侦查;对各县区院办理的贪污贿赂案件进行备案审查,积极做好犯罪预防工作。收集、储存犯罪信息情报,掌握全市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和其它经济犯罪动态;办理请示案件,承办领导交办事项;指导和考评下级院的反贪污贿赂工作。

反贪污贿赂局为二级建制。内设侦查一处、侦查二处、综合指导处(与侦察指挥中心办公室合署办公),均为正科级建制。

(六)反渎职侵权检察局

负责对全市重特大和有影响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协助和参与下级院重大疑难案件的侦查,对下级院办理的渎职侵权案件进行备案审查,办理请示案件,承办领导交办的事项;指导和考评下级院的渎职侵权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