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机构概况
  • 3.工作职责
  • 4.机构设置
  • 4.1.内设机构
  • 4.2.直属机构
  • 5.领导介绍

水城县地方税务局

机构概况

水城县地税局现有7个基层税务所(分局),总在职人员125人,其中男82人,女43人,中共党员47人,中共党员占总人数的37.6%,大学学历56人,大专学历58人,中专学历3人,中专以下8人。科级干部4人,股级干部31人。全县地税系统共有征管纳税户5795户,其中纳税企业1221户,个体纳税户4574户。水城县地方税务局自1994年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勤政廉政、热情服务,狠抓两个文明建设,在全国百贫县里创造了一个个优异的成绩,地方税收收入连续16年超额完成任务,从1994年的446万元增加到2009年的37,268万元,增长近84倍。2009年,两项收入共完成37,268万元,为计划的115.92%,比上年上升43.91%,创历史最高增幅。精神文明建设方面,1998年获1995-199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称号,1999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2001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先进单位”称号,2002年获1998-2000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和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3年获国家税务总局授予的“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称号,2006-2008年获省委、省政府授予的“文明单位”称号;2008年评为全省地税系统政务信息先进单位、获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宣传优秀奖等,连续几年被县评为先进集体和双拥模范先进单位称号。其他各项工作多次受到省、市、县的表彰,为水城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税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研究决定县地方税务局税收发展规律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经济税源和省、市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县地方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按征管范围负责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管理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

(五)监督检查本级所属各地税部门的税收执法情况。

(六)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七)负责县地税系统的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和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八)负责县所属地税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九)承办省、市地方税务局和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工作职责:处理局机关政务,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负责会务、文秘、档案、信访、保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研信息和宣传等工作,管理本级系统装备和局机关的财务及国有资产。

税政法规股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地方税法规和地方税收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烟叶税、教育费附加、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执行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实施办法,负责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指导国有、集体和私营企业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开展税政调查,执行和完善税制改革及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有关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承办税收案件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一般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

计划财务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