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内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内
- 标签
拘留、行为、违法、纵横
- 裁量标准
一般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导语
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内是指强行进入场内的,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纵横法律网治安管理解读专题提供专业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
标签:拘留,行为,违法,纵横,
裁量标准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内,影响较少的
罚款基准: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2、较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采取暴力、威胁、结伙等手段强行进入场内的;
(2)聚众实施的首要、骨干分子;
(3)造成人员受伤、财物受损等较重后果的;
(4)致使活动的正常进行受到影响的;
(5)造成大型活动现场秩序混乱的;
(6)不听民警及工作人员劝阻,多次实施的;
罚款基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对强行进入场内的,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案例
高邮朱某不出示入场门票,强行进入高邮市沙堰影剧院观看歌舞演出,并冲上舞台踢坏脚灯,致演出中断近二十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