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发改局
将原围封转移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办)的生态建设项目审核、审批职能划入旗发展和改革局。具体包括:负责全旗生态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及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研究提出全旗生态环境建设总量平衡、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办法措施。负责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生态建设项目和资金安排调度等综合管理和协调服务。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发改局
- 姓名
付志刚
- 职务
局长
- 工作职责
主持发改局全面工作
领导介绍
姓 名: | 付志刚 |
职 务: | 局长 |
工作职责: | 主持发改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等工作。 |
姓 名: | 杨占青 |
职 务: | 副局长、招商局局长 |
工作职责: | 协助局长工作,主持招商局工作。分管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协调盟发改委经济协作科、体制改革科。 |
姓 名: | 苏力德 |
职 务: | 副局长、西开办主任 |
工作职责: |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国民经济综合规划、产业协调、东部经济振兴、社会发展和就业等工作。协调盟发改委综合科、社会发展和就业科、产业协调科、东部振兴科。 |
主要职责
: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由镶黄旗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二)划出的职责
将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给旗经济和信息化局。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规章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根据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盟和全旗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国家、自治区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拟订及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全旗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不再保留生态办,把生态建设项目审核、审批职能划入发展和改革局,具体项目组织实施等职能相应划入农牧业局和林业水务局,将人口转移宏观指导和协调、后续产业选择等职能划入扶贫开发办公室。
(三)划入职责
1、将旗工商管理局承担的有关物价和收费许可职能划入旗发展和改革局。
2、将原围封转移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办)的生态建设项目审核、审批职能划入旗发展和改革局。具体包括:负责全旗生态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及项目的审核上报工作,研究提出全旗生态环境建设总量平衡、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办法措施。负责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生态建设项目和资金安排调度等综合管理和协调服务。
3、将旗经济局(全旗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的节能减排综合协调职能划入旗发改局。具体包括:组织拟订全旗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和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以及全旗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有关工作。
服务指南
办件类别 | 不使用政府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 |
审批依据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9号,第5条) |
审批程序 | 1、可研报告;2、批复可研;3、开工申请;4、开工通知 |
申请材料 | 1、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2份。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单位情况,拟建项目情况,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 2、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