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主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 所属地区
包头市
- 管理范围
交通运输
- 属性
政府机关
- 局长
武志强1
交通概况
全市公路总里程达到6739公里,其中沥青(水泥)路2669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40%。高速、一级公路 267公里,占4%。农村牧区公路5953 公里,其中沥青(水泥)路1949公里,占33%。640个行政村已有341个村通沥青(水泥)路,占53.3%2。
全市现已开通客运班线237条,其中省际班线55条、盟市际68条、旗县际19条、旗县内77条。
现有营运车辆76732辆(货运车辆51170辆、挂车18898辆、客运班车578辆、旅游客车102辆、客运出租车6004辆),维修经营业户1557户,从业人员10万多人。
汽车客运站有29个,其中拟定一级站2个(包头市长途客运枢纽总站、昆区客运枢纽站),二级站2个(萨拉齐客运站、达茂客运站),三级站1个(固阳客运站),四级站1个(白云客运站);农村客运站23个。
货运站场10处。分别为:巴彦塔拉货运市场、国际集装箱中转站、西捷物流公用保税仓库、帮达兴货运信息市场、包头新征源货运站、内蒙古鹿畅达物流仓储园区、北方重工储运分公司北方装备物流园区、内蒙古呱呱叫食品有限公司配送中心、包头市兴一物流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鑫海洋物流有限公司。各货运站场平均日换算吞吐量为0.6万吨。
全市现有水域旅游区3处、航道1条(黄河包头段全长220公里)、浮桥5座、渡口1道、船舶147艘(只)。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我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地方法规、细则,并组织实施。(二)研究拟定我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的统计和信息工作。(三)对国家、自治区和我市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四)负责公路建设市场、道路运输市场和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的行业管理;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组织部分交通规费征稽;负责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五)负责水上运输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负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工作。(六)制定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行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七)负责交通战备建设工作。(八)负责各类交通专项资金、工程建设投资的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监督。(九)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交办的其它事项。3
内设机构
市交通局机构内部设置的部门有:政工科、办公室、局机关党总支、纪检委(监察室)、综合规划科、公路管理科、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运输管理科、政策法规科、交通战备科、科技教育科、财务审计科、交通综合信息中心。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重大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起草,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档案、调研、督查、体制改革、制度建设、志史编撰、目标管理等工作。
政工科: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工作;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人力资源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军转干部管理和老干部管理工作;交通系统双拥、工会、妇女、计划生育和共青团工作。
局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
纪检委(监察室):负责局系统和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综合规划科:组织拟定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负责港航设施建设的布局规划及审查;做好公路建设项目引资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工作。
公路管理科:负责全市干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验收,对全市干线公路建设市场进行管理、监督;负责全市的公路养护、绿化和路政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路产路权; 负责指导小额养路费的征稽管理;指导公路学会工作。
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政策和法规;管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和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调查处理涉及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投诉举报问题;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
运输管理科: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客货运输、装卸、搬运、客运出租汽车、运输信息服务、机动车维修市场等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全市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负责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运输管理费的征稽管理工作;指导、调控全市公路、水路运输的运力、运量和运价;负责港航监督管理、安全工作;指导交通行业协会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