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 2602-2001
本标准是对JB/T 2602—1979《工程机械 组合式履带总成》的修订。 本标准与JB/T 2602—1979 相比,主要技术内容改变如下: ——增添链节40M2H、35CrMoH材料和履带板33MnH、35Mn2H 材料; ——删除零件的尺寸参数与图样; ——用新产品结构参数替代老参数; ——增加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的检验规则章条。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JB/T 2602—1979。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工程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工程机械研究所、山东推土机总厂履带分厂、烟台拖拉机配件厂、湖南 工程机械厂。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烟台广兴集团履带厂、宣化华兴重型链条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名祥、曹永信、王玖荣、卢普庆。 本标准于1979 年7 月首次发布,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工程机械 组合式履带总成Construction machinery - Track completes JB/T 2602-2001 代替JB/T 2602—1979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工程机械 组合式履带总成
- 外文名
Construction machinery — Track completes
- 工程机械
组合式履带总成
- 代替标准
JB/T 2602-1979
- 起草人
李名祥、曹永信、王玖荣、卢普庆
基本介绍
程机械:组合式履带总成标准编号:JB/T2602-2001标准名称:工程机械组合式履带总成英文名称:Constructionmachinery—Trackcompletes出版单位:机械科学研究院中标分类:P工程建设>P95/99施工机械设备>P97建筑工程施工机械ICS分类:53.100代替标准:JB/T2602-1979发布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归口单位:机械工业工程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草人:李名祥、曹永信、王玖荣、卢普庆起草单位:天津工程机械研究所、山东推土机总厂履带分厂、烟台拖拉机配件厂发布日期:2001年4月3日实施日期:2001年10月1日出版日期:2001年10月
前言
本标准是对JB/T2602—1979《工程机械组合式履带总成》的修订。本标准与JB/T2602—1979相比,主要技术内容改变如下:——增添链节40M2H、35CrMoH材料和履带板33MnH、35Mn2H材料;——删除零件的尺寸参数与图样;——用新产品结构参数替代老参数;——增加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的检验规则章条。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JB/T2602—1979。本标准由机械工业工程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工程机械研究所、山东推土机总厂履带分厂、烟台拖拉机配件厂、湖南工程机械厂。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烟台广兴集团履带厂、宣化华兴重型链条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名祥、曹永信、王玖荣、卢普庆。本标准于1979年7月首次发布,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JB/T2602-2001代替JB/T2602—197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履带节距为171、203、216、228.6mm的工程机械组合式履带总成(以下简称履带总成)的结构型式和主要尺寸、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规定的A型履带总成适用于推土机,B型履带总成适用于装载机、推耙机、吊管机、通井机和挖掘机。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JB/T2984.3—1999履带式推土机履带和齿块用螺母JB/T5932.5—1991履带式推土机履带螺栓
3. 结构型式
履带总成分A型和B型两种型式,A型履带总成的结构型式与主要尺寸见图1和表1,B型履带总成的结构型式与主要尺寸见图2和表1,A型和B型的零件明细见表2。履带总成的标记如下:
履带名义节距为216mm,履带板宽为560mm,38节的A型履带总成,标记:履带A216×560×38JB/T2602—2001
4. 技术要求
4.1履带总成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与技术文件进行制造,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4.2履带总成的所有零件的材质性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4.3履带总成的标准件、配套件应符合有关的标准规定。4.4履带总成涂漆应均匀、平整;外观应光洁、美观,不允许有裂纹。4.5销轴两端的装配伸出量应在±1.5mm以内。4.6两链节之间转动平面侧隙应在1.5±1mm以内。4.7链节装配后的直线度为每10节4mm,全长8mm。4.8选用螺栓的拧紧力矩应按图样要求。4.9履带总成正向弯曲角不小于28°,反向弯曲不小于7°。4.10履带总成应转动灵活,不得有卡死与干涉现象。4.11履带总成的使用寿命,在土方工况下不小于3000h,在石方工况下不小于800h。
5. 检验规则
5.1出厂检验每条履带总成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准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总成外观、装配的完整性、转动性能、全长的直线度、螺栓的拧紧力矩等。5.2型式试验5.2.1不合格分类被检验项目凡不符合第4章要求的,均称为不合格项。不合格项分为A类、B类和C类不合格,见表3。5.2.2抽样方案JB/T2602-200155.2.2.1抽样检验按GB/T2828的规定,抽样方案类型选定一次正常抽样方案。5.2.2.2检查水平选定一般检查水平Ⅱ类。5.2.2.3检查批N一般情况下为16~25条,但在用户抽样时,N大小不限。随机抽取。5.2.2.4样本大小字码为C,随机抽取的样本大小n=5(条),应按表3中所列项目进行检查,并至少有一个链节、一个销套、一个销轴和一块履带板进行剖切,测量淬硬层深度与金相,此件剖切检测结果代表全部样本的结果。5.2.2.5履带总成合格质量水平AQL值见表4。5.2.2.6抽样方案,见表4。表中AQL值是每百单位产品的可接受质量水平,其中Ac表示每百单位产品的合格判定数,Re表示每百单位产品的不合格判定数,检验时可用项次作为最小判定单位。5.2.3抽样检查的评定根据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方案,对样本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填入汇总表中(见表5)。当样本中每百项次的不合格项次数小于或等于Ac时,判为合格;大于或等于Re时,判为不合格。当各类全部判定为合格时,则最终评定产品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但允许将超额的C类不合格项替代缺额的B类不合格项。
6. 标志包装
履带总成出厂应至少包括以下文字性内容:a)制造厂名称;b)履带总成规格与数量;c)履带总成标准名称与代号;d)制造日期或发货日期;e)检验合格证明。6.2.1履带总成的包装,可根据用户的要求进行。用打捆机将履带总成盘成圆盘状,应用结实的铁丝捆牢栓紧履带链节头部,防止在运输中松开或磕碰损坏,也可将履带板分开单独装箱。6.2.2履带总成的运输可用集装箱,也可裸装,但应捆扎牢固,防止损坏。:a)收货单位名称、地址、邮码;b)总成名称、规格、数量、重量;c)发货日期;d)制造厂名称、地址、邮码、电话。6.3贮存履带总成应放在通风、干燥、无腐蚀的仓库内,应保证1年内不锈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