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中国纪年
  • 3.历史大事
  • 4.文化纪事

正统九年

中国纪年

正统九年,公元1444年

历史大事

倭寇扰浙东

英宗时,规定日本朝工之船不得超过三只,而来使之人不得过三百,不得多携兵器等等。日本人最初奉约束,不久则贡不如期,动辄满载方物军械,出没于沿海,乘机侵掠,屠杀沿海军民。正统四年(1439)四月,倭船四十余艘,连破台州、桃渚、宁波,大嵩二千户沿所,又攻陷昌国卫,官庾民舍,焚劫一空。英宗下诏加强沿海兵备,诛失事之将官三十六人。后又增设沿海防倭官。

潞江之捷

正统四年(1439)正月沐晟败归之后,思任发愈加猖狂,继续攻掠,犯景东、剽孟定,杀大候知州刀奉汉等,胁迫孟琏长官等司降之。五月初三日,明朝廷以右都督沐昂为征南将军,兼充总兵官,右都督吴亮为副总兵官,再次征讨思任发。在潞江大败思任发,获赏。

复开福建浙江银矿

洪武末年,浙江之温州、处州(今浙江丽水),福建之浦城等处,皆有银场,每年征其税课。其后福建岁额增至三万余两,浙江增至八万余两,地力枯竭而民不堪命。英宗即位,下诏封闭坑治,而仍有流民私开银矿。于是福建参政宋彰,浙江参政俞士悦,奏请复开银场,使利归于上而“矿盗”自绝。章下三司讨论,浙江按察使轩輗力持不可,他说:复开银场仅为一时之利,而数百器用皆出自民间,恐怕有司横加科扰,其患尤深。不如择官典守,严加禁捕,盗自衰自息。朝廷用轩輗言,不开银矿。正统九年(1444)秋七月,处州等地流民数千人,在叶宗留、陈鉴胡的率领下,到福建福安县采矿谋生。福建参议竺渊率官军围捕,被叶宗留所杀。起义军的队伍日益壮大起来。闰七月初一日,英宗命户部右侍郎王质前往福建、浙江重开银场。遂令福建岁课银二万一千一百二十余两,浙江岁课银四万一千零七十余两。盖虽比宣德年间减半,而已是洪武时的十倍。至于内外官属供亿之费,远过于公税。其后民更加贫困,福建、浙江农民起义之火愈演愈烈。

文武官受财枉法处罚例的更定

正统九年(1444)八月初八日,大理卿俞士悦等奏陈:据旧例文职受财枉法满贯当绞的充军,其不满贯的俱赎罪为民。武职出百死一生得官,今坐流徒杖罪的全部充军,前功尽弃。而罪及重于文职。请令武职受赃私纵操卒满贯当死的充军,其余不满贯当流徒杖的如旧赎罪还职。则不惟优待武臣,抑且宽恤刑典。英宗批准施行。

英宗敕谕大将巡边

根据旧制,宁夏诸边军,半年一换防。后来边事亟多,三年一更换,又增加选军以防冬季战事,致有一家五六口人在边疆者,军士日益疲困。王骥请每年一更代,当代者以十月至,而得代者留至第二年正月乃遣归,使边备足而军不劳。英宗以为善,遂于正统九年(1444)九月十二日命靖远伯王骥与都御史陈镒巡视延绥、宁夏、甘肃诸边防务,有事悉听其相机处置。

苏州松江常州等大风潮

正统九年(1444),苏州府风雨暴至,平地水溢数尺。太湖水高一、二丈,沿湖人畜庐舍无存,渔舟漂没凡尽。松江大风雨,湖海涨涌,近海居民有全村漂没者。宜兴大风拔木,水溢漂没千余家。十二月,松江府又降大雪,连续七昼夜,积一、二丈,居民不得出入。

文化纪事

●郭纯逝世

郭纯(1370—1444)初名文通,赐今名,遂以文通为字,号朴庵,浙江永嘉人。以精绘事,擢营缮所丞。洪熙元年(一四二五)升阁门使。山水学盛懋,布置茂密。有言夏珪、马远者,辄斥之曰:“是残山剩水,宋僻安之物也,何取焉?”纯充内廷供奉,宣宗尝面促之画,不即执笔,以死怵之,对曰:“苦书乐画。宁死不能草草。”宣宗为斋威。卒年七十五。《东海集》、《山东日记》、《图绘宝鉴续纂》、《无声诗史》、《画史会要》、《明画录》

●杨士奇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