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来变经
佛告比丘。复有二事令法毁灭。何谓为二。一不护禁戒。不摄其心不修智慧。畜妻养子放心恣意。贾作治生。以共相活。二伴党相着。憎奉法者欲令陷堕。故为言义谓之谀谄。内犯恶行。外佯清白。是为二事。令法毁灭。
经文
闻如是。一时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与大比丘众俱。比丘五百及诸菩萨。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将来之世当有比丘。因有一法不从法化。令法毁灭不得长益。何谓为一。不护禁戒。不能守心。不修智慧。放逸其意。唯求善名不顺道教。不肯勤慕度世之业。是为一事。令法毁灭。
佛告诸比丘。复有三事。令法毁灭。何谓为三。一既不护禁戒不能摄心不修智慧。二自读文字不识句逗。以上着下以下着上。头尾颠倒不能解了义之所归。自以为是。三明者呵之不从其教反怀嗔恨。谓相嫉妒。识义者少。多不别理咸云为是。是为三事。令法毁灭。
佛告诸比丘。复有四事。令法毁灭。何谓为四。一将来比丘 已舍家 业 在空闲处不修道业 。二喜游人间愦闹之中行来谈言。求好袈裟五色之服。三高听远视以为绮雅。自以高德无能及者。以杂碎智比日月之明畜已。四不摄三事。不护根门。行妇女间。宣文饰辞。多言合偶。以动人心。使清变浊。身行荒乱。正法废迟。是为四事。令法毁灭。
佛告比丘。复有五事。令法毁灭。何谓为五。一或有比丘。本以法故出家修道。废深经教十二因缘三十七品。方等深妙玄虚之慧。智度无极。善权方便。空无相愿至化之节。二反习杂句浅末小经。世俗行故。王者经典乱道之原。好讲此业。易解世事。趣得人心令其欢喜 。因致名闻 三 新闻法人。浅解之士意用妙快。深达之士不用为佳。四天龙鬼神不以为喜。心怀悒戚口发斯言。大法欲灭故使其然。舍妙法化反宣杂句。诸天流泪速逝而去。五由是正法稍稍见舍无精修者。是为五事。令法毁灭。
佛告比丘。吾灭度后。有此邪事十五之乱令法毁灭。一何痛哉。若有比丘欲谛学道。弃捐绮饰不求名闻。质朴守真宣传正经。佛之雅典深法之化不用多言。案本说经不舍正句。希言屡中不失佛意。粗衣趣食。得美不甘得粗不恶。衣食好丑随施者意不以嗔喜。摄身口意守诸根门不违佛教。念命甚矩恍惚以过。如梦所见觉不知处。三涂之难不可称计。勤修佛法犹救头然。五戒十善六度无极。四等四恩智慧善权。咸可精行。虽不值佛世出家为道学不唐捐。平其本心愍念一切十方蒙恩。佛说如是。诸比丘悲喜前自归佛。作礼而去。
白话文
我是这样听说的。
一天,佛在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中,与大比丘众、五百比丘以及菩萨们一起。
那时,世尊告比丘们:“将来世中,有比丘因违犯一件事,不能顺从佛法教化,以致令佛法毁灭,不能更好地利益世间。是哪一事呢?就是比丘不护持禁戒、不能安守内心、不修习智慧、放任自己意愿。只求好名声,不顺从佛道教法。不肯勤于思念修行救度世间。就是这一件事,令佛法毁灭。”
佛告比丘:“将来世中,有比丘又因犯两件事,令佛法毁灭。是哪二件事呢?
一,不守护禁戒,不控制内心,不修习智慧。比丘养妻子、养儿女,放任自己的心向。通过作买卖,养活家庭。
二,比丘们互相结派,憎恨修持佛法的人,想要陷他们于堕落中。所以他们陷害讲说佛法义理的人,声称是在恭维谄媚。比丘内心犯恶,身行罪恶,外表却假装清白。
就是这二件事,令佛法毁灭。”
佛告诸比丘:“将来世中,有比丘又因犯三件事,令佛法毁灭。是哪三件事呢?一,不守护禁戒,不控制内心,不修习智慧。
二,读诵经文时,分不清上句和下句。(有些古文没有标点符号,整篇都连一起)将上面的段落归到下段,将下面的段落归到上段。头尾颠倒,不能明白经文中讲的是什么道理。即使这样,还自以为是。
三,有明白人呵责他,他不但不听,反而怀恨在心,声称那人是在嫉妒。将来世中懂得佛法的比丘少,大多不能辨别佛法义理。然而这些比丘们却称声说,经文讲的就是这个意思。
就是这三件事,令佛法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