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职能职责
  • 4.内设机构
  • 5.现任领导
  • 6.参考资料

乐业县统计局

乐业县统计局是乐业县政府部门,现有行政编制5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6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核算与法规统计股、工业交通与能源统计股、农业与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统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与基本单位统计股、社会贸易与服务业统计股。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乐业县统计局

  • 所在地区

    乐业县

  • 现有行政编制

    5名

  • 局长

    1名

职能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规章,拟订乐业县统计改革、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依法进行统计管理登记。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根据国家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定全县统计调查方案;实施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质量评估;组织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等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管理涉外社会调查活动。

3、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搜集、汇总、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小康社会发展进程、能源与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评价和统计监督,逐步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全县、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6、统一管理上级拨给的统计经费;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及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7、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8、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职能职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和管理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机构编制、人事、财务、机关后勤以及基本建设、督查督办等工作;管理机关国有资产;办理有关行政事务;

2、综合核算与法规统计股

职能职责: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整理全县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等经济指标核算工作,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进行统计预测和统计分析;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受理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律事务;依法审批或备案县直属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乡(镇)开展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3、 工业交通、能源统计股

职能职责:组织实施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及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县工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和资源循环利用情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开展对全县节能降耗和能源生产、供应、消费情况的监测评价;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能源与资源环境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4、农业与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统计股

职能职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承担组织实施国家部署的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开展畜禽和水产生产等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调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调查、农村劳动力转移调查,扶贫重点县贫困监测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数据,对有关调查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

5、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与基本单位统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