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修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属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能是拟定全县工业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审批、备案工作;监测调节工业经济运行;承担全县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融资担保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等。,,分别是:产业规划股、工业股、企业发展服务股、信息化办公室、局办公室。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修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建制
正科级
- 机关内设
三股二室
- 人员编制
为18名
单位简介
修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属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能是拟定全县工业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审批、备案工作;监测调节工业经济运行;承担全县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融资担保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等。人员编制为18名,机关内设三股二室,分别是:产业规划股、工业股、企业发展服务股、信息化办公室、局办公室。1
工作职责
(一)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指导全县工业技术改造和工业项目管理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建立和完善全县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措施,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九)负责全县煤炭市场的运销和监管工作,依法规范和整顿煤炭经营秩序。
(十)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一)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二)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三)负责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协调企业享受政府贴息贷款政策的落实;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并负责资金的使用管理;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风险投资机构和其它金融机构投资企业发展;指导和推动各类企业区域性经济合作、专业化协作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担保机构及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初审和监督;监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运作,协调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十四)指导工业企业实施战略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促进各类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负责组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全县企业管理水平。1
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业务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催办查办,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安全保卫、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后勤保卫、会务接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