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钢
重庆市第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
邹钢,男,一级高级法官,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
曾任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邹钢
- 国籍
中国
-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学院
人物履历
曾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
2012.05--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8.01--2022.01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1
任免信息
2012年5月24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邹钢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8年1月31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邹钢任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2。
2022年1月,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邹钢辞去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1
事迹表现
2011年5月18日至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法治·法院·法官——全国法院情景书画摄影展”在北京中国国家博物馆展出。重庆市五中法院邹钢与张越拍摄的《巡回审案·在路上》、《院坝开庭》、《田间地头做调查》、《回访少年犯》从数千幅摄影作品中脱颖而出,成为佼佼者参加展出,受到专家评委和最高法院领导的好评。
参考资料
- 1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邹钢等六位同志辞职的决定|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_新浪新闻新浪新闻(引用日期 2022-01-11)
- 2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2018〕第7号重庆市人大(引用日期 2018-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