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供销联社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潮南区供销联社
- 地点
潮南区
单位简介
根据汕头市潮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头市潮南区区级机构设置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潮南机编[2003]3号),设置汕头市潮南区供销合作联社,为局级事业单位。区供销合作联社是全区供销合作社的上级社,归口区经济贸易局管理。
工作职责
(一)研究制订全区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二)按照区政府授权,对全区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三)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管理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四)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组织开拓城乡市场,开展对外贸易。
(五)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社的工作部署,依法治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六)代表全区供销合作社对外参加各项供销合作活动,组织指导对外经济、贸易、技术和人才交流,促进全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七)管好社有资产,指导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扭亏增盈。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工作任务,区供销合作联社设4个职能股。
(一)秘书股
制订机关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内部工作关系;负责区社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资料、收发、保密、对外接待,以及宣传报导;负责卫生和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二)人事股(与纪检、监察合署)
负责做好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管理和干部培养、考察、选拔、聘用、任免、奖惩等工作;负责区社机关及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职工教育、安全保卫、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老干管理,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工作;负责区社机关的工会和岗位责任制考评工作;负责区社机关的党务、工、青、妇等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办区社党总支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区社机关的监察、纪检、信访、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