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农业局
2003年机构改革后,县农业局行政机关内设7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政工股、计财股、科教股、法规股、种植业股、经济作物股、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3个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分别为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局级)、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县农广校;差额预算单位4个,分别为县原种场、县果园场、县仙人台茶场、县农科所。企业化管理的单位3个,分别为县种子公司、县水果公司、县农业综合服务公司。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蕲春县农业局
- 所属地区
蕲春县
- 管理范围
农业
- 属性
政府机关
机构设置
2003年机构改革后,县农业局行政机关内设7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政工股、计财股、科教股、法规股、种植业股、经济作物股、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3个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分别为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局级)、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县农广校;差
历史沿革
1949年4月17日,蕲春县全境解放。7月,县人民政府设立实业科,主管全县农林、水利、水产、畜牧、农机、交通运输等项工作。全科配有干部5人。
1950年,实业科扩编,有干部8人,下设有西河驿农场。
1951年4月27日,实业科改为建设科,负责全县的农林建设(农业普查)工作。
1954年3月28日,建设科改称为农林科。7月,划出林业部分而成农业科,负责全县农业、农机和畜牧工作。
1955年3月,农业科设建蕲春县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配有技术干部3人,负责全县的农业及畜牧兽医工作。
1956年1月,县人民政府依《宪法》之规定,改为“蕲春县人民委员会”。同年6月23日,农业科扩大机构而成立农业局,下设秘书、粮食生产、经济作物、特产、农具、植物保护和会计辅导等7个服务组织。6月25日,农业局划出畜牧部分组建畜牧科。
1957年6月27日,畜牧科又并入农业局。
1958年11月,农业局增设气象站,配有干部4名。
1959年8月31日,农业局划出农机部分,组建农业机构管理局。
1960年4月,农业局拆分为农业局、畜牧局和特产局。农业局办公地址迁至吴庄。
1961年8月23日,畜牧局、特产局并入农业局,至1967年1月,各部门被“造反派夺权”,县人民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全部瘫痪,停止行使职权。3月,县人民武装部奉命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蕲春县人民武装部抓革命促生产办公室”,4月,改称“蕲春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内设办公室及政治、生产、后勤部,代行全县党政职权。
1968年9月18日,撤销“蕲春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成立“蕲春县革命委员会”,设立办事组、政工组、生产指挥组。
1970年12月10日,生产指挥组改散,原农业局、林业局、农业机械管理局、水利局合并成农林局,办公地址迁至商业局院内。
1972年3月20日,撤销农林局,设立农业局、林业特产局、水产局。5月29日,成立农业机械管理局,农业局迁入县委党校(原付畈大道31号)。
1981年县人民政府恢复后,又重新设立农业局,下设办公室、政工股、财会股、农作股、特产股、畜牧股、工会,同时启用新印章。
1984年5月23日,农业局改称农牧业局,下设办公室、粮油作物股、经济作物股、畜牧股、科教股、计财股、劳动人事股、监察保卫股、工会。随后于8月7日设立土地管理局(股),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土地管理局局长由农牧局局长兼任。主要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技术推广及土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