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文艺评论家协会
深圳市文艺评论家协会成立于1995年11月,第一届协会主席张俊彪,会员33人。第二届协会主席胡经之,会员96人,第三届协会主席章必功。在深圳市文艺家协会中,评协最为年轻,但在同级文联的评论家社团中,它称得上较老资格,是全国首个同级文联成立的评论家协会。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深圳市文艺评论家协会
- 成立时间
1995年11月
- 地点
深圳市
- 性质
文艺评论家协会
协会简介
深圳市文艺评论家协会成立于1995年11月,第一届协会主席张俊彪,会员33人。第二届协会主席胡经之,会员96人,第三届协会主席章必功。在深圳市文艺家协会中,评协最为年轻,但在同级文联的评论家社团中,它称得上较老资格,是全国首个同级文联成立的评论家协会。
以协会为学术大本营,市评协集结了一支思想活跃、学术层次较高的精干队伍,一批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硕士学位的中青年批评家,成为文艺评论工作者的骨干力量。据最新统计数字,协会现有大学学历以上会员92人,占总人数95.8%,研究生学历28人,占总人数29.2%,博士学历18人,占总人数18.8%;有中青年会员67人,占总人数69.8%;副高以上职称51人,占总人数53.1%。会员已出版评论和研究专著120多部;共有近40多名会员分别获国家级和省级90多个奖项。会员的研究方向涉及各个艺术门类,其中文学评论30人,美术12人,书法5人,音乐5人,舞蹈、戏剧4人,文化评论及其他40人;会员分布相对集中,其中高校39人,占40.6%,宣传文化部门34人,占35.4%,媒体17人,占17.7%,企业及其他6人,占6.3%。不少评论家出版了一批有学术分量的研究专著,如胡经之的《文艺美学》和《西方二十世纪文论史》、吴予敏的《美学与现代化》、孙振华的《中国雕塑史》、郁龙余的《中国印度诗学比较》、廖星桥的《外国现代派文学论集》等。
协会章程
第一条本会定名为深圳美术家协会。(英文:ShenzhenArtistsAssociation)
第二条本会是深圳市美术家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美术学术团体,是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本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尊重艺术规律,发扬艺术民主,团结广大美术家和美术工作者,促进美术艺术的繁荣和发展,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建设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国际化城市,为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协会的驻所设广东省深圳市红岭中路1038号。
第六条本会有义务团结在本市生活、工作、学习的美术家,并根据本章程吸收为会员。
第七条本会鼓励会员不断提高艺术修养,尊重艺术创作规律,支持美术家们积极从事艺术创作,维护会员在美术学术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本会有义务组织会员开展各种形式的艺术活动,为会员的美术创作提供服务。
第九条本会有义务促进和支持会员在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传统、开拓创新、史料整理、理论研究、业务学习、人才培训、国际交往、学术批评、作品发表、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才华。
第十条本会会员分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人具有深圳常住户口或已购房定居;
(二)具备上列(一)条件,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者:①在美术学术范畴内的某个领域内,有一定成就和影响。学术成就和影响主要包括:个人美术创作、参展、发表、编辑出版、史论研究、美术教育、文艺批评、美术组织工作等。②参加本会主办的综合性画展达三次以上;在本会参与主办的专题画展中获得奖项达二次以上。
第十二条团体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获得深圳民政部的正式注册或本会批准的下属美术学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