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简介
  • 4.张家界市档案局机构职能

张家界市档案局

张家界市档案局、张家界市档案馆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是全市档案事业的行政管理机构,为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保管、利用服务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张家界市档案局

  • 面积

    520平方米

  • 词性

    名词

  • 分类

    机构

简介

张家界市档案馆现有总面积520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280平方米。馆藏档案110个全宗,计41418卷,34534件(其中族谱68册,实物120件),照片10206张,录像带33个,光盘126张,资料3049册。馆藏大部分为张家界建市后的档案。截至2010年底,馆藏以市直单位文书档案为主,还珍藏有一定数量的特色档案;有建市以来的各项重大活动、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外国友人来张家界视察的档案资料、照片、还有桑植民歌、大庸阳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以及张家界本地作家的部分作品。

张家界市档案局机构职能

张家界市档案局、张家界市档案馆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是全市档案事业的行政管理机构,为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保管、利用服务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对全市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计划、宏观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市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全市档案建设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行政执法监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各区、县的档案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收集和接受市直属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智能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并进行科学的管理和保管。

(三)组织档案科学技术与基础理论研究;制定全市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

(四)组织全市性的档案宣传活动,收集、整理和编发有关内刊资料;指导全市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推进档案信息网络建设。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档案局(馆)设办公室、业务指导科(加挂法规教育科的牌子)、档案管理科3个职能科室,并在2006年1月成立现行文件服务中心。

(一)办公室

负责全市档案工作的情况综合和统计,负责文件的收发和催办、机要保密、资料档案管理工作,起草本局(馆)行政性公文、保管印章;负责协调安排本局(馆)会务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议督办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内务管理、接待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业务指导科(加挂法规教育科的牌子)

负责组织《档案法》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负责档案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审核工作,以及档案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和严重档案违法行为,办理本局有关档案事务方面的行政诉讼事宜,制定执法措施;负责全市档案工作的计划安排、业务规范和档案管理达标评审工作,制定档案专业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市档案工作人员的档案专业教育与岗位培训,编写修订培训教材,办理专业教育培训的发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和抢救褪变档案技术指导工作以及档案科技业务咨询和组织科技交流活动;负责开展档案学会活动。

(三)档案管理科

制定档案进馆计划,按规定质量对进馆档案进行检查接受,向社会征集需要进馆的档案材料;负责划分、审定全宗,对全宗内的分类方案、组卷质量进行合理的加工调整,编制有关的档案目录,坚定馆藏档案的价值;负责对档案库房和库房内档案装具进行编号、对馆藏档案进行排列上架工作,负责日常的查找借卷和库藏档案变化情况的统计、分析,对库房和库藏档案进行维护;负责编制馆藏档案分类表和主题词表,进行著录标引,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建立计算机检索系统、编目系统、库房管理系统等,开展档案的自动化管理工作;负责编辑档案信息专题资料,编纂、出版档案史料,举办档案陈列、展览,配合有关部门利用档案进行编史修志等工作;接待档案利用者,根据需要,提供馆藏档案材料,开展档案咨询服务,进行档案利用登记、分析,维护档案原件的完整安全。

(四)二级机构:现行文件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