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水利局
简介
永嘉县水利局位于浙江省永嘉县上塘下塘实验中学内,是永嘉县人民政府主管水行政的职能部门,担负着全县水行政执法、防汛防旱、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等任务。现全县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共559人,其中在编在岗人员450人,退离休109人。在编在岗人员中,行政、事业性质人员156人,其中国家公务员15人,工勤2人,全额事业90人,差额31人,自收自支18人,高级工程师2人,工程师15人,经济师1人,会计师1人,助理工程师52人,助理经济师7人,高级工3人,技术员19人;供水、金溪、水电三个公司在岗人员294人(其中楠溪江供水公司49人,金溪水电有限公司76人,水电公司169人)。
职能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和指导水利行业多种经营工作的职责。
(三)划入原县水务局承担的职责。
(四)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防汛抗旱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水利工作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国家、省、市、县政府确定的重要小流域综合规划、全县水利发展目标、中长期规划和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全县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县供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