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07年
纪年
公元107年,中国农历丁未年,生肖羊年。
历史大事
赈济贫民
永初元年(107)正月,禀司隶、兖、豫、徐、冀、并州贫民。二月,广成苑游猎地及受灾郡国公田假与贫民。
罢西域都护及屯田士
西域都护段禧等据守釫兹,但道路隔塞,檄书不通。公卿议者以为西域阻远,诸国屡有背叛,吏士屯田,其费无已。记初元的(107)六月,安帝诏罢西域都护,派骑都尉王弘发关中兵馆段禧、梁慬、赵博,及伊吾庐、柳中屯田吏士回归。
陇西诸郡人羌反汉
烧当羌豪东号之子麻奴降附东汉后,居于安定,诸降羌人布郡县,为当地吏民豪右奴役,积以愁怨。及至永初元年(107)王弘西迎段禧,征发金城、陇西、汉阳羌众,郡县迫促发遣。群羌怕远屯不能还归,行至酒泉,多有散叛,诸郡发兵追捕拦截,甚至将羌人居处捣毁。于是勒姐、当煎大豪东岸等惊惧奔溃,麻奴兄弟与其种人也西向出塞。滇零与钟羌大为寇掠,切断陇道。时羌人归附已久,无兵器和甲胄,仅持竹竿木枝代矛,负板案为盾反汉,郡县畏懦不能制。永初元年(107)六月,东汉朝廷赦除诸羌相连结谋叛逆者罪。
诏禁奢侈
永初元年(107)九月,安帝诏令三公明申旧令,禁奢侈,不许作浮巧之物及殚财厚葬。又令太仆、少府减省黄门鼓吹,以补羽林士;厩马非皇帝日常所乘御者,皆减半食;各项造作,非宗庙园陵之用,均暂时停止。
以钱赎罪
永初元年(107)九月,安帝诏令死罪以下及亡命得以钱赎罪,各有差。
敕令流民还归
永初元年(107)十一月,冀州、并州百姓抛弃故居,老弱相携,流亡道路。安帝乃敕令司隶校尉、冀、并二州刺史,命年部长吏安抚,流民如愿还归本郡者,当地要给以长牒证明;不愿意还归者,不得勉强。
永初元年的自然灾害
永初元年(107)的自然灾害:此年,十八个郡国地震;四十一个郡国大雨成灾或山洪暴发;二十八个郡国遭受风灾或雹灾。
文化纪事
诏举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