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存福
霍存福,男,1958年生于河北省康保县。1977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1981年考取同系研究生,先后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1985年留校任教,1986年8月聘讲师,1991年1月聘副教授,1996年6月任法学所副所长,1996年9月聘教授、博士生导师,1997年4月任法学所所长,1998年6月任法学院副院长,1999年获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2000年7月任法学院院长。现为沈阳师范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吉林大学博士生导师。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霍存福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
- 出生日期
1958年5月
- 出生地
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
- 毕业院校
- 主要成就
个人学术专著4部、译著1部(合译)、发表论文80余篇
人物简介
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位委员会主席;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长春市政协委员。研究方向为法律史、法律文化。现为沈阳师范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一级学科学科带头人。
参与国家社科基金法学重点项目2项,主持承担及参与教育部项目4项、校级项目2项。曾出版专著《权力场》,在《法学研究》等杂志上发表论文40余篇。2009年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1
研究方向
法律史、法律文化、权力问题等。
开设课程
本科生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
研究生中国传统法文化概论 法律文化学 中国民法史
中国法律文献研究 中国法律思想文献研究
对外交流
1996年1月至7月,受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资助,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进修。
入选各类人才情况
1998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1999年6月任吉林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1999年11月30日获得中国法学会“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2000年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会科学)”,为第三批入选者;
2005年4月,入选吉林省第一批拔尖创新人才第三层次人选;
2005年被收入《当代中国法学名家》(第一卷)介绍(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7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