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相关背景
  • 3.组织结构
  • 4.实际性质
  • 5.参考资料

伊扎布特

伊扎布特(阿拉伯语:حِزْبُ التَحْرِير‎,中文意为伊斯兰解放党)“伊扎布特”组织于1952年在耶路撒冷成立,前身是“穆斯林兄弟会”的巴勒斯坦分支机构,由巴勒斯坦人谢赫·塔基·乃布哈尼·法拉斯丁尼(Taki al-DinNabhani al-Falastini),简称乃布哈尼(1909~1979年)建立。乃布哈尼原本是“穆斯林兄弟会”的成员,但是他认为当时“穆斯林兄弟会”的思想体系不够激进,为此他决心建立“伊扎布特”组织,以区别于“穆斯林兄弟会”而成为一个伊斯兰极端主义组织。1

相关背景

据报道,经警方初步审讯,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交代,涉案人员均参加了一个叫“圣战培训班”的组织,其中5名女性互称“圣战姐妹”,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杀死汉族人(异教徒),建立自己的“哈里发”国家。

7月9日凌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召开紧急会议通报案情。此案现今仍在侦办中,检察机关已介入调查。

尽管乌鲁木齐警方没有详细介绍这个组织的详细背景,但国际社会认为,将目标定为建立所谓“哈里发”国家,且在新疆境内活动的恐怖组织是“伊扎布特”。据中新社报道,今年3月22日晚到23日,“伊扎布特”组织在新疆和田、喀什、乌鲁木齐、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等地统一行动,散布张贴传单和标语,并煽动群众上街游行。3月23日14时50分至16时15分,在和田市连续发生“伊扎布特”组织策划的三起非法游行活动,都被公安干警及时依法制止。

很长一段时间,国际社会只知道“伊扎布特”是巴勒斯坦前法官纳巴哈尼创建的一个极端宗教组织,宣称要“以和平方式”推翻现政权的世俗统治,实现建立伊斯兰教权国家的梦想。即“通过发动非暴力的和平‘圣战’,建立单一的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哈里发’国家”。1

组织结构

纳巴哈尼去世后,他的后任拉什塔建立更加严密的组织,比如该组织的中央机构是“伊扎布特委员会”,其下层组织逐级为“伊扎布特”君主、“伊扎布特”君主部、玛扎里木宫廷、木依塔买德、乃克甫、加哈孜等。基层一般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由5至7人组成,并有一个小组长。

组织严密的“伊扎布特”抓住上世纪90年代苏联解体的时机,在中亚迅猛地发展了起来,其在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有上万名追随者。

随着成员的增多,拉什塔再度对该组织进行完善,其行动也因此更加隐蔽。据世界知名防务专家、美国“全球安全”组织负责人约翰·派克透露,“伊扎布特”主要采取说教的方式发展成员。对愿意加入组织的人员,他们首先培训,再考察,最后才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为正式成员。为保证思想和行动的统一,下级必须绝对无条件地服从上级,并且相互间互不透露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在联系方式上多采取单线联系,上级熟知下级的情况,而下级不知上一级的情况。同时,“伊扎布特”组织的犯罪行动十分诡秘,其成员往往改名换姓、隐瞒真实身份。其成员还禁止使用现代通讯工具,并且多以偏远出租房为活动据点。1

向中国境内渗透 以培训班形式开展不法活动

1999年起,中亚各国和俄罗斯就重拳出击,打击涉嫌系列恐怖爆炸案和车臣分裂活动的“伊扎布特”,监禁该组织成员,并判以重刑。2003年,俄罗斯、中亚多国、德国和所有的阿拉伯国家,均将“伊扎布特”视为恐怖组织,美国也将其列为“密切观察”的可疑组织。在这种情况下,拉什塔便将目光转向中国的新疆,并指示该组织加紧向我境内渗透。

这些渗透入境的“伊扎布特”,往往以“培训班”或者其他所谓“讲经”的形式,展开各种不法活动,成为威胁新疆地方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的不安全因素。此次新疆警方的依法打击,得到绝大多数渴望民族团结、生活安定的各族民众的一致支持。2

实际性质

伊斯兰极端主义,般是指在伊斯兰教名义掩盖下,过传播极端主义思想主张,事暴力恐怖活动或民族分裂活动的社会思潮和政治势力。“伊扎布特”组织的思想体系是伊斯兰极端主义的混合物,泛伊斯兰主义和伊斯兰极端原教旨主义为基础。“伊扎布特”组织思想体系形成的另一来源,埃及“穆斯林兄弟会”创始人哈桑·班纳和赛义德·库特卜以及克什米尔毛杜迪的伊斯兰极端原教旨主义思想。他们的一些主张,哈桑·班纳的“伊斯兰教是信仰又是崇拜,宗教又是国家,《古兰经》又是宝剑”的思想,接构成“伊扎布特”组织思想体系的组成部分。

“伊扎布特”组织思想体系随着其组织活动和伊斯兰极端主义思潮的泛滥而不断发展,所宣扬的“哈里发国家”思想、“伊斯兰教法至上”思想、“伊斯兰意识形态统治一切文化”思想、“贯彻和执行伊斯兰革命”思想构成其宗教极端主义思想体系的主要内容,中反映在乃布哈尼的《伊斯兰国家》等著述之中。

“伊扎布特”组织几乎同其他伊斯兰极端主义组织一样,一建立就宣称自己是伊斯兰教的“正宗”,伊斯兰教信仰的“真信”;声称它在伊斯兰国家、穆斯林地区乃至全世界“传播伊斯兰的召唤”,为了让“伊斯兰教的信仰成为所有人的福音”。其实,伊扎布特”组织不是在传播伊斯兰教的福音,是以伊斯兰教为幌子,售它的伊斯兰极端主义思想。1998年“伊扎布特”组织自中亚地区向新疆渗透,乌鲁木齐建立新疆总部以来,兜售伊斯兰极端主义思想的方式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伊斯兰意识形态统治一切文化”思想作用下,扬“认主独一”,蔽群众参加其组织,其组织成员进行严格控制。在“伊扎布特”组织那里,“认主独一”这个伊斯兰教反对多神教的宗教命题,成极度排斥伊斯兰教精神文化以外的一切精神文化的命题,而把自己打扮成伊斯兰精神文化的化身,称“谁反对‘伊扎布特’谁就是反对伊斯兰精神文化”。“伊扎布特”蛊惑、蒙蔽、诱惑穆斯林群众加入它的组织,要是使受其蛊惑、蒙蔽、欺骗者听命于它、效忠于它,为它的政治图谋卖命,成为它的社会基础,护它的犯罪活动。在新疆,伊扎布特”组织对其成员和追随者主要利用三种方式进行征服和控制:一是通过传播“伊扎布特”组织的书刊、灌输伊斯兰极端主义思想,到彻底征服和控制人员(包括其组织成员)和接受“伊扎布特”组织宣传的人员思想意识的目的。在其组织章程中明确规定,入该组织必须“以真主的名义宣誓”,调其组织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的义务有一条:接受“伊扎布特”组织的“劝说”之后并“劝说”别人。对“培养对象”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关键是“经常上课换脑筋,掉他们的人性”,经常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现立场不稳的问题及时处理”。二是通过等级严密的组织体系实施对人员的控制。从公安机关已查获的《“伊扎布特”组织活动章程》、《“伊扎布特”上下级汇报工作的规定》、《“伊扎布特”尾随者权利和职责》等材料看,伊扎布特”组织设有等级严密的控制体系,如在有的地区设总区长“巴亚乃克甫”、区长“乃克甫”、片区管“加哈孜”、骨干成员“艾孜比”、一般成员“木西日甫”、考察对象“达热斯”、劝说对象“孜亚热提”等。这样的一级控制一级的规定,求定期向负责人汇报,报的程序是下一级向上一级汇报,能越级汇报。违反规定的,照极端主义解释的所谓伊斯兰教法予以惩处。三是以宗教的名义并通过经济手段实施对人员的控制。“伊扎布特”组织规定其成员缴纳组织费,须捐献个人收入的十分之一;强迫其组织成员缴纳早已废除的所谓宗教课税;指派其组织成员实施盗窃、抢劫、贩毒、传销,得来的财物作为其组织活动经费。

另一方面,“伊斯兰教法至上”思想作用下,扬“伊斯兰教法高于一切”,动非法宗教活动,造浓厚的宗教氛围。在“伊扎布特”组织那里,俗政府的一切都是“阿拉木”(非伊斯兰教法)。把“阿拉木”这一原本为伊斯兰教经典中对某些食品(如猪肉)禁食的宗教要求,大到对政府认可的一切都要抵制。如,他们的蛊惑下,些年已经受到批评的诸如撕掉政府颁发的身份证、工作证、结婚证、驾驶证、营业执照的现象,一些地方重新出现。

策动非法宗教活动,造浓厚的宗教氛围,预教育、行政、司法和计划生育,坏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伊扎布特”组织进行渗透破坏活动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