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光
2艺术家
鲁光 (1909.11—1997.9) ,山东日照人。 擅长中国画。1931年在上海美专学习。1937年曾任丁玲战地剧团美术干事,后在部队工作,曾任武汉军区军事法院副院长。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鲁光
- 出生日期
1909年11月
- 逝世日期
1997年9月
- 职业
画家、作家
人物生平
(1909.11—1997.9) 山东日照人。 擅长中国画。1931年在上海美专学习。1937年曾任丁玲战地剧团美术干事,后在部队工作,曾任武汉军区军事法院副院长。中国美术家协会湖北分会顾问。
主要作品
绘画作品
作品有《擎天柱》《群鹰》等,
出版作品
编著有《白描菊花》《鲁光文集》等。1
创作特点
艺术与其它意识形态的区别在于它的审美价值,这是它的最主要、最基本的特征。艺术家通过艺术创作来表现和传达自己的审美感受和审美理想,欣赏者通过艺术欣赏来获得美感,并满足自己的审美需要。除审美价值外,艺术还具有其它社会功能,如认识功能,教育和陶冶功能,娱乐功能等。其中艺术的社会功能是人们通过艺术活动而认识自然、认识社会、认识历史、了解人生,它不同于科学的认识功能。艺术的教育功能是人们通过艺术活动,受到真、善、美的熏陶和感染,而潜移默化地引起思想感情、人生态度、价值观念等的深刻变化,它不同于道德教育。艺术的娱乐观念是人们通过艺术活动而满足审美需要,获得精神享受和审美愉悦,它不同于生理快感。对于艺术,通常可以从三个层面来认识。 第一是从精神层面,把艺术看作是文化的一个领域或文化价值的一种形态,把它与宗教、哲学、伦理等并列。第二是从活动过程的层面来认识艺术,认为艺术就是艺术家的自我表现、创造活动,或对现实的模仿活动。第三是从活动结果层面,认为艺术就是艺术品,强调艺术的客观存在。
参考资料
- 1《鲁光文集》中国作家网(引用日期 2018-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