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莲香
陈莲香(1950年7月17日-),福建省平潭县人,公安部A级通缉在逃人贩。
2009年2月以来,陈莲香伙同他人拐卖了46名儿童以及10多名妇女。2009年12月,福建省平潭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0年10月20日,在钦崇高速公路第五标段一隧洞出口处将陈莲香抓获1。2011年6月22日,福建省平潭县人民法院判处陈莲香有期徒刑10年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13年11月8日,陈莲香被减刑一年六个月。2016年9月1日,福建省女子监狱以该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提出假释建议书,报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16年9月20日,福州中院作出刑事裁定,陈莲香被假释出狱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陈莲香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50年7月17日
- 身高
160cm
人物事件
通缉令
2010年9月27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对陈莲香等10名重大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公开通缉5。
落网被捕
自通缉令发布后福建省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开展查缉工作,10月18日,获悉陈莲香出现在广西防城港上思县,即赶赴广西实施抓捕6;10月20日,与广西防城港市公安机关密切协作,在钦崇高速公路第五标段一隧洞出口处将陈莲香抓获7。
审问语录
2010年10月陈莲香被抓获,在审问的过程中有这样一段语录:
问:你为什么要拐卖儿童?
陈莲香:没什么,干这个钱来的快。
问:你知道拐卖儿童是害人犯罪的吗?
陈莲香:不知道,不就一个孩子吗?他们没有了可以再生啊。
问:你们拐卖的人都卖去哪里了?
陈莲香:各地都有,这个我不知道,我只负责卖给他们,卖去哪里我管不了的。
问:你们作案的时候是怎么拐骗儿童的?
陈莲香:小一点的哄哄能骗就骗,太机灵的直接抢走,一些反抗激烈的我们打晕了就扛上车,就这样。
问:你们是瞄准哪些人下手的?
陈莲香:一般看到长的好看的就下手,有时候会跟踪看看有没几个小孩一个,有的话一起拐走,然后分开卖。
问:你们拐卖儿童后,有没杀害过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