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学科介绍
  • 4.财政理论
  • 4.1.古代财政理论
  • 4.2.近代财政理论
  • 4.3.社会主义财政
  • 5.学科组成
  • 6.专业
  • 6.1.专业解读
  • 6.2.培养目标
  • 6.3.培养要求
  • 7.就业方向
  • 7.1.对外贸易
  • 7.2.税务筹划
  • 7.3.公务员
  • 7.4.其他
  • 8.开设院校

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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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专业(应用学科)

财政学(英文名称:Public Finance):指研究国家经济收入国库充足,保证国家机构开展工作的经费,维护社会秩序,打击违法犯罪,满足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需要,是以研究国家为主体的财政分配关系的形成和发展规律的二级经济学科,是财政学专业基础理论学科。经济学一级学科的二级学科分支。是经济学学科重要的组成部分。

财政学研究政府如何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内容包括财政理论、财政制度和财政管理方法。财政学可按财政分配主体分为:以国家财政为研究对象的财政学,以及对各个国家财政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比较财政制度学。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财政学

  • 外文名

    Public Finance

  • 种类

    应用二级学科

  • 分类

    计划财政学与市场财政学

  • 专业代码

    020201K

学科介绍

财政学(1)

财政(Public Finance),即国家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通过政府的收支活动,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经济活动,属于应用经济学。

财政理论

古代财政理论

财政学(3)

从人类社会进入奴隶制以后,一些思想家和政治家从治理国家和管理财政的实践中形成了朴素的理财思想自。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管仲提出了“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国语·齐语》)的财政政策,主张按土地好坏征收差额赋税,不要征收同等的赋税,以鼓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防止农民相率逃亡。此外,他还提出了一系列财政措施,如轻税、食盐专卖、铁矿合营等等。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时,提出“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史记·商君列传》)、“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汉书·食货志》)的主张,即摧毁旧封建主的土地世袭占有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并按田亩征收赋税。这种主张反映了封建财政由过去的地方割据财政改革成为统一的封建国家财政的要求。汉朝桓宽著的《盐铁论》中记载了桑弘羊和贤良文学关于理财思想的争论。唐朝的刘晏、宋朝的王安石,都有过理财的论述。在古希腊,色诺芬在《雅典的收入》一书中,论述了财政、赋税方面的概念。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一些著作中,也有过关于财产与收益之间应以何者为课税标准以及强制征税的公平原则之类的论述。在古罗马,有关于罗马税制以及专门讨论赋税负担的著作。但是,不论在古代中国或古代希腊、罗马,都还没有形成财政学的理论体系。

近代财政理论

财政学(4)-斯密

随着经济学的形成和发展,财政学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也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在17和18世纪,重商学派讨论了消费税的课征,官房学派讨论了财产税以及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和财政管理,重农学派提出了只有土地提供纯生产,主张征收土地纯生产的单一税。资产阶级古典学派政治经济学的奠基人W.配第,在他的主要著作《赋税论》和《政治算术》中,把对资本主义经济的研究,从流通领域深入到生产领域,从经济生活的内部联系来分析财政租税问题。A.斯密在他的代表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比较系统地论述了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认识到资本和劳动的对立,把地租、利润、租税、公债等作为劳动价值的转化形态。他还探讨了财政和经济的内在联系,系统地阐发了财政理论,从而创立了财政学。继斯密之后,D.李嘉图也对古典派经济学和财政租税理论作出了重要贡献。古典学派对于国家干涉经济持否定态度。他们主张尽力减少国家干预,节减政府支出,减轻租税课征,还对财政经济领域中的特权和垄断作了抨击。

财政学(5)-凯恩斯

20世纪后,以凯恩斯主义为代表的财政经济理论取得了新的统治地位。凯恩斯学派认为,单凭市场经济的自发调节,不能解决社会有效需求不足和严重的失业问题,要保证“充分就业”和“经济繁荣”,必须由国家出面对经济进行干预。他们主张实行赤字财政,发行公债和执行通货膨胀政策,依靠扩大政府财政开支、加速国民经济军事化等来刺激私人投资,扩大生产,增加就业,扩大消费需求。

国家政府长期执行赤字财政政策,大量增发通货,物价不断上涨,出现了经济停滞不前和通货不断膨胀并存的“滞胀”局面。于是,继J.M.凯恩斯之后又出现了“新凯恩斯主义”、“新自由主义”、“结构改革论”等财政理论,对国家面临的财政经济情况作了一些新的解释,提出了一些新的措施,主要是从扩大或缩小政府干预经济以及通过税收调节收入等方面进行讨论。

社会主义财政

财政学(6)-马克思

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古典学派的财政经济理论和资本主义国家的财政政策、财政制度作了深刻的论述和批判。马克思主义学者以此为指导,剖析了国家财政所反映的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揭示了资本主义财政的实质,阐明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租税、公债、国家预算等财政范畴的基本特征,形成了马克思主义财政学。

随着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建立,在社会主义国家财政实践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财政学系统地研究了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财政理论。社会主义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国家的经济职能和国家财政范围,都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财政学阐述了社会主义财政的实质,阐明租税、公债、国家预算、国营企业财务、固定资产投资等财政范畴。

财政学对国家财政分配关系的种种理论问题作了阐明。主要包括:①增加财政收入的源泉和途径。②财政和财务管理利用价值规律的积极作用。严格实行“生产费用”与“效用”的比较,加强经济核算,力求以最小的劳动耗费取得最大的劳动成果,提高经济效益,为发展生产和提高人民物质生活提供物质基础。③财政分配同国民经济结构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关系,以及通过财政分配适当安排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劳动者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④财政收支、信贷收支与物资供求之间的综合平衡。

学科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