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邮联简介
  • 4.发展历程
  • 5.邮政公约
  • 6.主要机构
  • 7.主要法规
  • 7.1.概述
  • 7.2.邮政业务协定
  • 8.会员国家
  • 9.主要活动
  • 9.1.金融服务
  • 9.2.一般政策
  • 9.3.邮政包裹
  • 9.4.技术合作
  • 9.5.邮政经济学
  • 9.6.可持续发展
  • 10.常设机构
  • 11.定期刊物
  • 12.同中国关系
  • 13.运作方式
  • 13.1.国际局
  • 13.2.提案程序
  • 13.3.仲裁程序
  • 14.重大事件
  • 15.参考资料
  • 16.知识合集

万国邮联: 一般指本词条

万国邮政联盟

万国邮政联盟(Universal Postal Union,UPU),简称“万国邮联”或“邮联”,是商定国际邮政事务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联合国专门机构,总部位于瑞士首都伯尔尼成立于1874年。 现任国际局总局长目时正彦(Masahiko Metoki,日本籍),2021年当选,任期至2025年12

万国邮政联盟的宗旨是:组织和改善国际邮政业务,促进此领域的国际合作与发展。通过邮政业务的有效工作,发展各国人民之间的联系,以实现在文化、社会与经济领域促进国际合作的崇高目标。截至2023年2月外交部官网显示,该联盟由大会、国际局、行政理事会、邮政经营理事会组成,现有会员192个2

基本信息

  • 世界邮政日

    10月9日

  • 会员国

    中国英国等190多个国家或地区

  • 下设机构

    行政理事会国际局等部门

  • 简称

    万国邮联邮联

  • 成立日

    1874年10月9日

  • 总部

    瑞士伯尔尼

  • 中文名

    万国邮政联盟

  • 外文名

    UniversalPostalUnion--UPU

邮联简介

万国邮政联盟由邮政联盟大会、行政理事会、邮政经营理事会和国际局组成。万国邮政联盟大会是邮联的最高机构,每4年召开一次3。大会休会期间由执行理事会作为邮联的执行机构,由40个成员组成,每年举行一次年会。

设在伯尔尼的国际局作为邮政有关机构的秘书处,并在对外关系中代表邮政联盟。国际局设总局长和副总局长各一人,由邮政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各成员国政府全权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4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发展历程

1840年,英国建立了一套面向公众、统一收费的信函传递系统,并发行了世界上第一枚邮票——黑便士,开始发展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邮政事业。当时,国与国之间的信函交换系统仍然混乱不一,与各国贸易往来的飞速发展不相适应,人们迫切希望能够建立一套简单方便的国际邮件交换系统,以保证邮件不受国界等因素的限制而自由流通,邮联便应运而生。1874年10月9日,《伯尔尼条约》签署,“邮政总联盟”诞生。由于加盟国家迅速增加,“邮政总联盟”便于1878年正式更名为“万国邮政联盟”,每年的10月9日由此被定为“世界邮政日”。

短短一个半世纪里,世界邮政事业有了飞速的发展。据万国邮联的统计,目前全世界邮政每年投递的国内信函4130亿封,国际信函86亿封,邮包34亿件。平均每天投递国内信函11亿封,国际信函2400万封,邮包1000万个。全世界共设有邮局77万个,邮政信箱300万个,邮政职工总数590万人。全球邮政成为世界上分布最广的一个传递网络。

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用户对邮政的要求越来越高,传统邮政面临着互联网、电子邮件等新一代通信方式的挑战。挑战同时也给邮政提供了发展的机遇,各国邮政部门正采取措施,努力适应环境变化,不断开发新的服务项目和产品,同时改善邮政服务的时效和质量,吸引顾客,开拓市场。

联合国组织的所有会员国均可加入邮联,不是联合国会员国的任何主权国家,可以申请准予参加邮联,但它需得到至少2/3邮联会员国的同意,方可取得会员国资格。截止2004年9月,万国邮联有成员190个国家和地区。在全世界有70多万个邮政局和无数个邮政所,共有620多万名职工,60万辆邮车,邮政年收入增加到约1600多亿美元。

邮联的法规包括其会员国政府全权代表签订的关于该联盟的组织法、总规则、公约和各项业务协定,具体有:邮联组织法、邮联总规则和万国邮政公约及其实施细则。

中华民国于1914年加入该联盟,由于中华民国为会员国,中华人民共和国1953年与该联盟断绝往来。1972年4月在万国邮政联盟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该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后,与该组织关系开始正常。同年11月,中国作为邮政研究咨询理事会理事国,派代表参加了在伯尔尼举行的该理事会的年会。从此,中国履行了接受邮联有关法规的手续,参加了1974年至1994年历届邮联大会,并4次当选为大会副主席和历届邮政经营理事会的理事国。中国在1994年8月22日至9月14日在汉城举行的第21届大会上当选为该组织行政理事会和经营理事会的理事国。1997年5月9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五附加议定书》。1999年8月23日至9月15日,万国邮联第22届大会在北京举行。

2004年9月,中国政府推荐的候选人黄国忠在罗马尼亚首都布加勒斯特举行的第23届万国邮政联盟大会上当选为万国邮政联盟国际局副总局长。这是中国乃至亚太地区候选人首次当选这一联合国专门机构的高层领导职务。

邮政公约

1874年9月15日至10月9日,德国、法国、英国、罗马尼亚、瑞士、美国等22个国家的代表在瑞士伯尔尼举行全权代表大会,签署了第一个国际性的邮政公约,即《伯尔尼条约》,成立邮政总联盟。1878年5月,邮政总联盟在巴黎举行第二届代表大会,修订了《伯尔尼条约》,改名为《万国邮政公约》,并将邮政总联盟改名为万国邮政联盟,总部设在伯尔尼。万国邮联规定了国际邮件转运自由的原则,统一了国际邮件处理手续和资费标准,简化了国际邮政帐务结算办法,确立了各国邮政部门争讼的仲裁程序。万国邮联的成立,使各会员国组成了一个邮政领域,沟通了各国之间的邮政联系,促进了邮政业务和技术的发展。

1947年7月4日万国邮联与联合国签订协定,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60年代以来,万国邮联利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资金以及万国邮联本身的特别基金和预算支出,承办和实施了邮政通信方面的援助项目,开展了邮政技术合作活动。

主要机构

万国邮联的主要机构有:代表大会、执行理事会、咨询理事会和国际局。代表大会是邮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一般每5年举行一次全会。主要任务是修订邮联各项法规,审批工作计划和预算,选举执行理事会和邮政研究咨询理事会的理事国,选举国际局正、副局长等。执行理事会是大会休会期间的常设机构,每年举行一次年会,以便协调并监督邮联的全部活动,邮政研究咨询理事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有关邮政技术、经营管理、经济和技术合作方面的课题。国际局是邮联的办事机构,由总局领导并受瑞士政府的监督。

主要法规

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