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建制沿革
  • 4.行政区划
  • 4.1.区划概况
  • 4.2.区划详情
  • 5.自然环境
  • 5.1.位置境域
  • 5.2.地质地形
  • 5.3.水文特征
  • 5.4.气候特征
  • 6.自然资源
  • 6.1.矿产资源
  • 6.2.生物资源
  • 7.人口
  • 8.政治
  • 9.经济
  • 9.1.综述
  • 9.2.第一产业
  • 9.3.第二产业
  • 9.4.第三产业
  • 10.文化
  • 10.1.方言文化
  • 10.2.地方特产
  • 11.交通
  • 12.社会
  • 12.1.科技事业
  • 12.2.教育事业
  • 12.3.文化事业
  • 12.4.卫生事业
  • 12.5.体育事业
  • 12.6.环保市政
  • 12.7.安全生产
  • 12.8.人民生活
  • 12.9.社会保障
  • 12.10.邮电事业
  • 13.旅游
  • 13.1.蟹眼泉
  • 13.2.鹤顶亭
  • 13.3.大凹关帝庙
  • 13.4.画阁留芳
  • 14.著名人物
  • 15.荣誉
  • 16.参考资料
  • 17.知识合集

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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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辖县级市

鹤山,地处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西南部,西江下游右岸。东北与佛山市南海区隔西江相望,东南毗邻江门市蓬江区、新会区,西南与开平市交界,西北接新兴县,北邻高明区1。2021年鹤山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40.69亿元。截至2022年末,鹤山市下辖10个镇(街),27个社区居委会,112个村委会,土地面积1082.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4.07万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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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3。地势地貌分为山地、丘陵、平原3个梯级。鹤山境内已发现的矿种有铁、铅、锌、稀土、磷、硫铁矿、钾长石、饰面石材等8种。经查明有大量的稀土矿、花岗岩、矿泉水、泥炭土和少量的褐铁矿、锌矿、金矿。境内动植物资源丰富,据1982年调查统计,有野生动物100多种,植物900余种,其中,树种有300种、中草药60多种4。鹤山荣获全国绿化百佳县(市)、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国家森林城市、广东省卫生城市、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等称号5

截至2021年底,普通中学18所,职业中学1所,小学47所,特殊学校1所,幼儿园88所;获得 3C 产品认证的企业79家,高新技术企业262家,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5家;全市医疗卫生机构246个,其中医院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乡镇卫生院10个,诊所(医务室)99 个,村卫生室12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1个,卫生监督所1个6

鹤山市有李石朋故居、广东人民抗日解放军司令部旧址、马耳山旅游度假区等名胜古迹7。清雍正十年(1732年)从新会县和开平县划出部分地方新置鹤山县,隶属肇庆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鹤山县属粤中专区。1952年5月与高明合署办公,至1954年两县恢复建制。1956年鹤山县属佛山专区。1958年11月16日,鹤山县与高明县合并,称高鹤县,仍属佛山专区。1959年改隶属江门专区,1961年10月改属肇庆专区。1963年划归佛山专区。1981年12月16日,恢复鹤山、高明两县建制,鹤山属佛山地区。1983年6月1日,实行市管县,鹤山县隶属江门市。1993年11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鹤山县,设立鹤山市(县级市)8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鹤山

  • 面积

    1082.7平方公里2

  • 外文名

    Heshan City

  • 人口数量

    常住人口54.07万人(2022年)2

  • 行政区类别

    县级市

建制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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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以前,鹤山地属百越,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平定南越,在岭南设置桂林、象、南海3郡,鹤山地属南海郡。

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南海郡划分为番禺、四会、博罗、中宿、龙川、揭阳6县,今鹤山地属哪县?道光《鹤山县志》称“鹤山两汉为四会县地”,此说源于康熙《新会县志》引《元和郡图志》,因鹤山置县前大部分属新会县,故沿用此说。但北宋《舆地广记》称“新会县,汉番禺地”,据此,鹤山亦当属番禺了。

三国吴国黄武元年(222年),在今新会县境立平夷县,今鹤山地属平夷县,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平夷改称新夷县,属广州郡。南北朝,宋永初元年(420年)立新会郡,辖6县,今鹤山地分属封平、盆允两县。

宋、齐、梁、陈沿旧不变。

隋,属新会、义宁两县,隶于南海郡。唐,改隶于广州。五代、南汉隶于兴王府。宋属新会、新兴两县,隶属广州及新州。

元沿前制,明隶属广州府及肇庆府。

清顺治六年(1649年)至建县前,鹤山分属新会、开平两县。

雍正十年(1732年)从新会划出古劳、新化、遵名三个都及开平的双桥都全部,古博都的部分地方,新置鹤山县,在今之大官田筑城为治所。因城北有小山形如鹤,县以山名,称鹤山县,治所称鹤城,隶属于肇庆府。自后,县境不变。

民国成立,废府、州、厅,设道。民国2年(1913年)县城迁至沙坪。

民国3年,鹤山县属粤海道。

民国9年(1920年),废道制,鹤山县属广东省中区委员公署。

民国17年(1928年)属中区善后委员会。

民国18年(1929年)属西北绥靖公署。

民国25年(1936年)属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34年(1945年)属西江南路行署。

民国35年(1946年)至新中国成立前,直属省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鹤山县隶属粤中专区。1952年5月与高明合署办公,至1954年两县恢复建制。1956年,鹤山县隶属佛山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