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大江
聂大江(1930.4—2014.5.12),山东济宁人,194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历任北京第四中学教导员兼政治教员、党支部副书记,北京市教育局人事室中学组、干部组组长,北京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教员,兰州大学化学系总支书记、副校长、校长、党委书记,中共甘肃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委副书记,广播电影电视部副部长、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2014年5月12日16时45分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4岁。
基本信息
- 出生地
山东济宁
- 主要成就
兰州大学党委书记、甘肃省委副书记广播电影电视部副部长、中宣部副部长
- 毕业院校
北京大学
- 国籍
中国
- 中文名
聂大江
- 逝世日期
2014年5月12日
- 出生日期
1930年4月
基本内容
主要生平:
1950.3—1956.8:北京第四中学教导员兼政治教员、党支部副书记,北京市教育局人事室中学组、干部组组长;
1956.8—1958.8:北京大学历史系学习;
1958.8—1959.1:北京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教员;
1959.2—1966.5:兰州大学校长办公室秘书,化学系副主任、系党总支书记;
“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迫害,被下放劳动;
1970.1—1974.2:兰州大学训练部副部长,化学系主任、系党总支书记;
1974.2—1977.7:在“反击右倾翻案风”中再次受冲击,任兰州大学学报编辑;
1977.7—1983.5:兰州大学革委会副主任、副校长、党委副书记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