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纪年
  • 4.年表
  • 5.大事

公元544年

公元544年是农历甲子年,中国农历鼠年;南朝梁大同十年;高昌章和十四年;东魏武定二年;西魏大统十年。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公元544年

  • 别名

    南朝梁大同十年

  • 生肖年

    鼠年

  • 农历

    甲子年

纪年

东魏武定二年

西魏大统十年

高昌章和十四年

新罗建元九年

万春国天德元年

年表

李贲称帝

梁大同十年(五四四)正月,李贲自称越帝,国号越(今越南交趾)。置百官,建元天德。

梁武帝改京口北固楼为“北顾”

大同十年(五四四)三月,武帝登京口城北固楼(东晋蔡谟建),曰:“此岭不足须固守,然于京口实乃壮观,可改曰北顾。”

高欢使子澄掌权柄

武定二年(五四四)三月,东魏以高澄为大将军。领中书监,元弼为录尚书事,左仆射司马子如为尚书令,侍中高洋为左仆射。丞相高欢多在晋阳,孙腾、司马子如、高岳(欢从父弟)、高隆之,皆欢之亲党,执掌朝政,邺中谓之四贵。权倾中外,多贪婪骄纵。欢欲减夺其权,乃以澄为大将军、领中书监,移门下省政事怒归中书,文武赏罚皆由澄裁定。孙腾见证,不肯折腰,澄叱令左右由床上牵下,身周围环刀,使立门外。太原公洋于澄前拜高隆之,呼叔父,澄怒,骂隆之。欢谓诸大臣道:“儿子渐长大,公等宜避之。”于是,公卿以下见澄无不悚惧。库狄干,澄之姑父,自定州来拜谒,立门外,三日乃得见。澄欲安置心腹于东魏孝静帝侧,拔擢中兵参军崔季舒为中书侍郎。澄每上疏,有所谏请,或文辞冗繁,季舒常为修饰润色。帝回报澄父子之文,常与季舒讨论,言道:“崔中书我乳母也。”

西魏更度量衡损益三十六条

先是,西魏大统元年(五三五)三月,宇文泰命所司斟酌古今可以便时适治者为二十四条新制,奏行之。大统七年又增新制十二条,共为三十六条新旧法制。至大统十年(五四四)七月,敕尚书苏绰更制度量衡后又增减原三十六条为五卷颁行。搜罗贤才为牧守令长,皆依新制始任命。数年后百姓称善。

高澄整肃纪纲

武定二年(五四四),魏自正光以后,政刑松弛,在位者多贪污。丞相欢荐宋游道为御史中尉(监察首长),澄固请以崔暹为之,以游道为尚书左丞(职司铨选官员)。澄谓暹、游道二人曰:“卿一人处南台,一人处北省(御史台为南台,尚书省为北省),当使天下纪纲肃然。”暹选毕义云等为御史,皆谓得人。澄欲树暹威势,诸公令、仆皆在座,故令暹后至,通名,高视阔步;澄分庭对揖,暹不让而坐。澄留共进食,暹道:“适才受敕命在台检校。”遂不待进食而离去,澄降阶送之。他日,澄与诸公出,往东山(在邺)游宴,于途中遇暹,澄前驱为暹赤棒所击,澄回马避之。尚书令司马子如与太师咸阳王坦趾高气扬贪财无厌,暹前后弹劾子如、坦及并州刺史可朱浑道元等罪状,无一遗漏。宋游道亦劾子如、坦及太保孙腾、司徒高隆之,司空侯景、尚书元羡等。澄将子如下狱,削坦太师爵以王还府第,文羡等皆免官,其余处死及罢黜者甚多。丞相欢自晋阳作书与邺下诸权贵道:“崔暹居宪台之职,咸阳王、司马令皆吾布衣之交,尊贵亲昵无过此二人者,彼二人同时获罪,吾不能救,诸卿其慎之。”

东魏核实户籍

武定二年(五四四),东魏历经丧乱之后,户口严重失实,徭赋不均,冬十月,以太保孙腾、大司徒高隆之为括户大使,分行诸州郡,得无籍之户六十余万,侨居者皆限期还本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