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主要职责
  • 4.内设机构

长兴县气象局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长兴县气象局

  • 地区

    浙江省

  • 职责

    负责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实施

  • 上级

    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和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组织制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

6.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参与县政府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技术开发和决策咨询服务。

7、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8、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在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办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行政许可科)主要职责:⑴负责局办公室常规工作。组织协调各科室工作和会议安排,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调研综合、文秘、保密、档案、信访、人事教育、气象宣传、办公自动化以及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长兴县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相关的统计、年鉴工作;承担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政府采购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局务公开、信息报送等工作。⑵计划财务工作。负责编制长兴县气象事业年度财政预算和财务计划并执行;做好单位成本核算,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按财务要求做好会计帐薄、报表等常规会计工作,提供准确会计信息;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及时办理税款、公积金、医保等征缴,按时发放工资,按质按量完成会计、出纳日常业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预报预警科(气象台主要任务:⑴负责本区域内的综合气象观测。按照上级的业务要求完成好基础测报业务,按时完成各类报文、报表的传输;随着观测设备的改进,按照业务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学习规范和技术要求;做好仪器的维护和送检;负责台站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⑵预报及服务。在上级指导下开展精细化预报、中短期气象预报、中长期预报业务,在上级预报产品的基础上开展相应的订正、补充和细化,结合本地特点和需求,形成各种预报产品,开展公共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和决策气象服务;开展预报方法的研究,提高预报和服务能力;开展气候影响评价;按时更新气象基础数据库。对重大气候事件、气候灾害及影响进行调查,编写气候灾害影响评估报告;负责依据上级指导产品开展相应的气候应用服务;积极开展科研与技术开发工作⑶设备技术保障。负责本局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和维护;负责本站装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负责装备运行环境条件和安全的保障,负责对所辖区域自动站的巡检工作。⑷生态与农业气象服务。在上级指导下开展农业气象灾害监测分析、预警,开展作物病虫害气象监测预报业务;开展作物产量动态预报预测。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