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玉溪市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玉溪市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一项由玉溪市政府颁布的条例。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玉溪市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类型

    办法

  • 地区

    玉溪市

  • 目的

    提高科技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基本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玉溪市科技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科技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玉溪市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技项目资金是指通过市科技局立项,国家、省和市安排的用于支持科技项目的资金。

第三条 凡涉及玉溪市科技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科技项目资金的补助方式分为成本补偿式和定项补助式。

成本补偿式是指对补助项目的成本费用进行补偿的补助方式;定项补助式是指对补助项目提供一定数额资金的补助方式。

第五条 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科技项目资金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勤俭节约、专款专用,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第六条 科技项目资金预算实行专家论证(中介评估)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审批机制。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七条 市财政局、科技局是科技项目资金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确定科技项目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支持方向;

2、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科技项目资金预算进行审核、评估;

3、编制年度科技项目资金的总预算和总决算;

4、审核、批复年度科技项目资金预算;

5、按合同书约定的进度拨付科技项目资金;

6、检查、监督科技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7、考核科技项目资金执行的绩效。

第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