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基本内容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针对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颁布的条例。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

  • 文件目的

    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 地址

    六盘水

  •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

基本内容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努力满足城市居民基本卫生服务需求,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06〕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将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与可及性;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调整现有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坚持以地方为主,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

(三)工作目标

到2010年,各县、特区、区在现有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上建设和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居民能在社区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提高健康水平。

六枝特区建设和完善2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盘县建设和完善2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水城县在双水新区新建1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钟山区建设和完善7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加强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领导

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市人民政府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民政、卫生、发展改革、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建设、规划、物价、食品药品监管、人口计生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要相应建立本级政府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层层明确责任,加强调查研究,统筹协调,加强督查指导,落实任务,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加强配合,按照职能各负其责,完善有关配套政策与措施,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支持和指导,及时解决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政策保障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