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喜范
姜喜范,男,汉族,1959年8月出生,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本科学历,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嫩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姜喜范
- 民族
汉
- 出生日期
1959年8月
- 出生地
黑龙江省嫩江县
人物简介
姜喜范,男,汉族,1959年8月出生,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本科学历,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嫩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1。
人物履历
1976.08—1976.12 嫩江县海江公社卫生院工人
1976.12—1980.03 北京市00063部队战士
1980.03—1985.11 嫩江县人民法院书记员(科员级)
1985.11—1987.09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987.09—1992.11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副科级)
1992.11—1999.06 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业大专职副主任(正科级);
1999.06—2005.11 黑河市委政法委纪工委书记(副处级)
2005.11—2006.03 逊克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代理院长
2006.03—2011.12 逊克县人民法院院长
2011.12— 嫩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1
2016年10月26日,姜喜范拟提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处级审判员。
人物观点
抓好审判管理工作之于基层法院,是当务之急、势在必行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基层法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案件质效,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之一。今年以来,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逐渐加大力度,侧重以科学有效的质效指标实现法院工作管控、审执方向决策、公正效率最大实现,基层法院以其深入贴近民众生活实际,法治保障最为切实、公正体现最为直接、司法形象最为真实,在国家法治改革进程中承担着极其重大的责任、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做好新时期的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基层法院应依托有效的审判管理模式,基于不断的自我创新,探求切合基层法院实际的管控方法,达到稳步提升工作质效,切实实现司法公正2。
参考资料
- 1姜喜范
- 2依托管理 基于创新 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