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主要职责
  • 4.内设机构
  • 5.地理位置
  • 6.参考资料

永昌县教育局

永昌县教育局(体育局)是永昌县政府主管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共有工作人员31人,设领导职数6名(局长1名、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副局长3名);非领导职数5人(督导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少先队总辅导员、工会主席、招生办副主任各1名)。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永昌县教育局

  • 地区

    永昌县

  • 类型

    行政单位

  • 职责

    统一管理全县基础教育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指示、计划和规章制度,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指导和管理。

(三)编制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全县教育事业和发展,认真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和中小学危房改造,负责做好各类体育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做好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五)负责教育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本系统内的信访接待工作和案件查处工作。

(六)统一管理指导全县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勤工俭学等各项业务工作。

(七)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全面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八)指导和管理学校德育工作,制定德育工作目标,落实德育工作任务,强化监督检查考核。

(九)督导评估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各类学校的教育工作,并对教育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提出建议。开展义务教育检测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县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总结推广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经验,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

(十一)统筹、管理、使用、审计全县教育经费,并向县政府提出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分配方案。负责学校校舍、教学设备建设和校园“三化”建设的检查评比工作;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收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做好教育事业的各项统计工作。

(十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各类学校领导、教师队伍的管理,做好或配合做好学校领导的选拔、任用、考核及教师队伍的培训提高工作。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资源配置和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负责审批本系统内奖惩事项;管理教职工队伍的计划生育工作。

(十四)负责教育系统的人事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扫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管理等工作。

(十六)组织管理全县各类招生工作和自学考试工作。

(十七)组织、指导教学仪器、电教设备的供应、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八)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共同做好教育工作,承办好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