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甬商所)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备案的综合性现货商品交易所。
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
- 成立时间
2011年8月
- 注册资本
2亿元人民币
- 上市交易品种
金属、化工、矿产品
历史
甬商所成立于2011年8月,由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三家国有企业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
独立监管机构
宁波市人民政府专门设立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上市交易品种、客户备付金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交易所稳健规范运行。
资金安全保障
甬商所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和宁波银行建立第三方存管业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上市交易品种
主要上市交易能源、金属、化工、矿产品、农林产品等大宗商品。已经上市交易:阴极铜(NBCU)、精对苯二甲酸(NBPTA)、白银(NBAG)、聚氯乙烯(NBPVC)、液化天然气(LNG);2014年拟上市交易:铝、皮革......
核心价值理念
稳健、创新、分享。
长期战略目标
建设成为安全、公平、高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现货商品交易所。1
交易模式
现货递延
交易商通过甬商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交易商品的买入或卖出的价格申报,经电子交易系统配对成交后自动生成电子交易合同。交易商订立电子交易合同后,可以选择交易日当天申请交收,也可以在日后申请交收。甬商所采用递延交收补偿制度来平衡实物交收申请未获得满足的交易商的利益。
竞价交易
竞价交易包括竞买和竞卖两种模式,在交易中,参与竞价的交易商通过轮番出价的方式进行竞价。竞买交易是指交易商通过甬商所竞买电子交易系统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竞买标的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竞卖交易是指交易商通过甬商所竞卖电子交易系统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向出价最低的应价者采购所需商品的买卖方式。
招标交易
招标交易包括采购招标和销售招标两种模式,与竞价交易不同,招标交易中,各参与投标的交易商只能进行一次价格和数量的投标,且不能看到其他交易商的投标情况。当交易结束后,系统自动将所有交易商的有效投标进行排序,并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