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主要职责
  • 3.内设岗位
  • 4.人员编制

五指山市卫生局

五指山市卫生局是五指山市政府直属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卫生事业行政管理工作。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爱民路26号。电话:(0898)86623124。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发展规划、计划。

(二)拟定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条件和检验规范,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拟定本市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五)拟定本市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妇幼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六)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拟定并组织实施严重危害人群健康高产疾病防治的实施办法;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指导全市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七)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八)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制订、实施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市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工作。

(九)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全市传染病防治及职业、环境、放射和学校卫生工作,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医疗机构(含中医院、民族医院等)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关于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标准、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和采供血机构的管理标准,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一)拟定本市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市重点医学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二)拟定本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对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参与全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全市卫生队伍建设;指导本市医疗卫生方面的交流活动。

(十三)负责市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担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具体工作。

(十五)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六)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检查指导乡镇卫生工作。

内设岗位

根据上述职责,五指山市卫生局内设5个职能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