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的正式成员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是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的正式成员,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五年。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
- 简称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 任期
与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相同
- 性质
中国共产党党内职务
设置历史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正式设置于1927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历史大事记》,中国共产党在第一、二、三、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都没有设立中央政治局。早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机构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局。1927年5月,在中国共产党第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开始设立中央政治局,陈独秀、张国焘、李维汉、蔡和森、李立三、瞿秋白、谭平山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是为中国共产党最早的中央政治局委员。此后中国共产党每届中央委员会都选举产生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一般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中央政治局,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4
历届名单
第一届
未设立中央政治局,设立中央局,中央局委员三名:陈独秀、张国焘、李达5
第二届
未设立中央政治局,设立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五名:陈独秀、张国焘、蔡和森等5
第三届
未正式设立中央政治局,设立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其常务机构中央局,中央局委员五名:陈独秀、毛泽东、蔡和森、谭平山、罗章龙5
第四届
未正式设立中央政治局,设立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其常务机构中央局,中央局委员五名:陈独秀、张国焘、彭述之、蔡和森、瞿秋白5
第五届
正式设立中央政治局,政治局委员7名:
陈独秀、张国焘、李维汉、蔡和森、李立三、瞿秋白、谭平山5
第六届
中央政治局委员7名:
向忠发、周恩来、苏兆征、项英、瞿秋白、张国焘、蔡和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