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锦春
2官员
郑锦春 ,男,汉族,1958年10月生,浙江温州人,1978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温州市鹿城区政协党组书记。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郑锦春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
- 性别
男
温州市住建委主任
郑锦春 ,温州市市政园林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简历:
1977.06—1978.10 南郊公社团委负责人
1978.10—1984.12 先后主持近郊、郊区团委,市郊区宣传部工作
1984.12—1987.07 脱产参加省委党校学习
1987.08—1996.12 先后担任温州市鹿城区委办公室科长、双屿镇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鹿城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1996.12—2001.12 鹿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01.12—2003.06 温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03.06—2007.05 温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07.05—2010.12 温州市市政园林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0.12—至今 温州市住建委主任
工作分工:
主持市政园林局党务、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预算处;联系市政工程建设开发办公室、“四自”结算中心、鹿城区市政园林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环保局。
内蒙古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郑锦春,1963年10月生,男,硕士,民建成员,一级律师。
内蒙古大学哲学系1981级学生,1985年本科毕业后参加工作,曾任内蒙古恒信长城律师事务所主任,主要兼职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 在国际贸易及投资服务、公司业务、股份制改造等方面拥有特长。
2004年1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