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声字
形声字的声旁起标音作用,而有些声旁字既标音也表义,音义合一,这种造字法,属于形声字与会意字的兼类。《说文》中常出现“亦声”这个术语。古人解说为“凡言亦声者,会意兼形声也”,因而一些文字学的书籍中把这类会意兼形声的字简称为“亦声字”。
基本内容
形声字的声旁起标音作用,而有些声旁字既标音也表义,音义合一,这种造字法,属于形声字与会意字的兼类。《说文》中常出现“亦声”这个术语。古人解说为“凡言亦声者,会意兼形声也”,因而一些文字学的书籍中把这类会意兼形声的字简称为“亦声字”,例如“婚”,《说文》解说为“娶妇以昏时”,这种在黄昏时分女方才入夫门拜堂行婚礼的习俗至今仍在一些地方沿用。又如“坪”,由“土”和“平”会意而成,土很平之处就是坪,而“平”同时又表示读音。再如下面一些亦声字:
姓,从女从生,生亦声;
娶,从女从取,取亦声;
汐,从水从夕,夕亦声;
功,从力从工,工亦声;
伙,从人从火,火亦声;(古代兵制,十人一锅同伙做饭,同火之人即为伙伴)
均,从土从匀,匀亦声;
旱,从日从干,干亦声;
返,从走之(行走)从反(回头),反亦声;
定,从宝盖(房屋),从正,正亦声。(屋正则稳定)
形声字的声兼义现象古人早有谈及,东汉许慎的“亦声说”,宋代王圣美的“佑文说”(以声音通训诂的一种学说)都对形声字中这种声兼义的现象进行了有益的探讨研究。北京国际汉字研究会名誉会长,香港安子介先生提出了“劈文切字法”,又称“部首切除法”,该理论认为,“大部分现代汉字”‘部件’是由‘象形’得到内涵,合拼而成会意,有隶变而产生变化。由此认定,一个形声字切除其表义的部首外,其声旁“也是有意义的”。形声字的声旁是否普遍地具有兼表义的特性呢? 由于汉字的演变加之对汉字奥秘尚未全部揭示,我们至少还不能说声符字都兼表义,但我们了解部分形声字中有声兼义这种特殊的构字现象,当我们遇到这类字时就能“因声以求义”,同时又能“由义而读音”。
亦声字在构成的各个部分在意义上有联系,其中的一个部件同时充当声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