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简介
  • 2.1.法律概念
  • 2.2.伊斯兰教法概念
  • 3.概念区别
  • 4.实施
  • 5.有效条件
  • 6.公证申办
  • 7.参考资料

遺贈

遺贈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伊斯兰教法概念,指被继承人临终前以遗嘱方式转让其部分遗产的行为。遗赠由遗赠人嘱托的继承人或执行人执行。

基本简介

法律概念

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设定遗赠的人称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称受赠人或遗赠受赠人,通过遗赠赠与的财物称为遗赠财产或遗赠物。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须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的同意。但遗赠不同于生前赠与,必须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具备设立遗嘱的法定要件方为有效。

伊斯兰教法概念

指被继承人临终前以遗嘱方式转让其部分遗产的行为。系介于伊斯兰教赠予法与遗嘱法之间的一个法律概念,受这两个门类的有关规定的制约。按赠予法的惯例,被继承人生前有权以赠予方式将财产赠予任何人,其数额不受限制,而按遗嘱法,被继承人仅有权将全部净资产(即清偿亡人生前债务、扣除安葬费后的余额)的1/3分配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非亲属。但《古兰经》规定,留遗嘱时不得妨害继承人的权利(4:12)。历史上因经常发生混乱,中世纪的教法学家们曾就“临终”的含义作过原则规定,以明确立遗嘱的时间和效力(健康人立遗嘱为生前赠予,病危者立遗嘱为遗赠)。

概念区别

遗赠与赠与的区别

1.遗赠是遗赠人生前所谓的单方法律行为;赠与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2.遗赠是于遗赠人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则是赠与人和受赠人生前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与遗嘱的异同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方式,都须具备遗嘱的有效条件才能有效。这是二者的基本相同点。但依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赠与遗嘱继承有以下主要区别:

第一,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主体范围不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而不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不能是国家或者集体。

第二,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时,须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的明示的意思表示。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五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遗嘱继承人接受继承的,无须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遗嘱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三,受遗赠人于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受遗赠人不能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而遗嘱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取得遗产。

实施

遗赠由遗赠人嘱托的继承人或执行人执行。遗赠可以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遗赠,继承人有交付遗赠财产时可以要求受赠人完成遗赠所附的条件。受赠人接受此项财产以后就要受其约束,承担相应义务。中国的司法实践是,对附有公益义务的遗赠,遗赠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有关组织或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他履行义务,或者追还他所得的财产。如果受赠人放弃受领权利,或被追还所得财产,遗赠财产按法定程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归国家所有。

有效条件

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嘱须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