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简介
  • 4.总则
  • 5.业务范围

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

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于2011年8月1日正式成立,其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落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各项规定,推动旅游业的发展,维护导游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导游员业务水平和道德修养,积极承担和发挥政府、社会各界与导游员之间的桥梁作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

  • 位置

    山东

  • 成立时间

    2011年8月1日

  • 职务

    推动旅游业的发展

简介

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是经山东省民政厅核准登记备案的社团分支机构,是由山东省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自愿组成的专业性、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隶属于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其成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导游的正当权益,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活动,将导游分会建设成为导游温暖之家,成为导游行业自律、导游权益维护和保障的行业性组织。

总则

本会名称: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导游分会。英文全称:Shandong Tourist Guide Association(缩写为STGA)。

本会是由山东省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自愿组成的专业性、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隶属于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

第一条 本会宗旨:加强行业自律,塑造导游形象,提高导游素质,维护导游权益。

第二条 本会接受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的领导,接受山东省民政厅和山东省旅游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依照《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章程》和本工作条例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会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

业务范围

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1、在国家、省关于发展旅游事业的方针、政策指导下,协助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会员加强自我发展的指导工作;

2、制定行业公约,规范会员的服务行为,维护全省导游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开展行业优质服务评比、竞赛活动;

3、反对不正当竞争。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公布不正当竞争行为,组织会员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4、监督会员履行旅游诚信服务公约、服务合同的情况;督促会员聘用单位履行、执行国家有关劳动管理规定,保障会员的合法收入以及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和权益;

5、监督行业服务质量,组织会员联合制裁损害行业利益的企业和人员;

6、开展与国内外导游组织、学术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交流合作和友好往来;

7、组织会员开展业务培训、咨询服务等活动,形成行业合力,树立整体形象;

8、组织会员开展学术研究和信息交流活动,推广先进、科学的管理和服务方法,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

9、编辑、发布协会工作及行业发展情况的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