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的选择:从适格法院
《国际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的选择:从适格法院到适当法院》以国际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的选择——从适格法院到适当法院为主题展开研究,采取案例研究的方法,通过对中国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实施状况的观察和剖析,探讨中国海事法院作为受诉法院在什么情形下对海事货物索赔争议行使管辖权具有合理依据且是正当的。同时,《国际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的选择:从适格法院到适当法院》结合新的运输法公约《2008年鹿特丹规则》第14章管辖权的规定,指出协调国际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的冲突以及消除择地诉讼的最佳选择,是实现国际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的国际统一。
基本信息
- 书名
国际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的选择:从适格法院
- 外文名
Choice of Jurisdiction on International Marine Cargo Claims
- 作者
刘兴莉
-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年10月1日
基本介绍
内容简介
《国际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的选择:从适格法院到适当法院》:择地诉讼在国际海事货物索赔诉讼中最常见且最棘手,它既是国际私法中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也是航运实务中的一个实践问题。
作者简介
刘兴莉,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英国牛津Brookes大学、美国Stetson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国际私法、海商法、国际贸易法。出版译著《国际冲突法:普通法、大陆法及海事法》(独译)、《国际贸易与投资——后冷战时代国际商务活动的法律环境》(合译)、《国际私法中弱化管辖权问题研究》(独译)等;发表专业论文数十篇。
图书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问题与研究范围界定 第二节 研究背景 第三节 本书的结构、研究方法与学术创新 第二章 影响海事货物索赔管辖权选择的因素 第一节 国际海事货物索赔诉讼中的并存管辖 第二节 海事货物索赔诉讼中的择地诉讼 第三章 海事货物索赔人选择管辖权——扣押船舶 第一节 海事货物索赔人选择管辖权的先决条件 第二节 海事货物索赔人选择管辖权的限制 第四章 海事货物索赔船方选择管辖权 第一节 船方选择管辖权的意图 第二节 船方选择管辖权的方式及依据 第三节 船方选择管辖权的效力 第五章 法院选择管辖权 第一节 法院选择管辖权的意义及步骤 第二节 法院选择管辖权遵循的法律原则 第三节 法院选择管辖权考量的因素 第六章 结论:协调管辖权冲突——现状与未来 附录一国际私法中弱化管辖权问题研究 附录二《1978年联合国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附录三《2008年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公约》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