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内设机构
  • 4.主要职责
  • 5.更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业局

负责渔业行业管理和职责范围内的渔政管理。拟订渔业发展和渔政管理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编制渔业渔政基本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编制渔业渔政财政专项规划,提出部门预算和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建议,并组织或指导实施。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业局

  • 外文名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inistry of Agriculture, Fisheries Bureau

  • 别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

  • 地点

    北京市农展馆南里11号

  • 职责

    负责渔业行业管理

  • 性质

    国家行政部门

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二)政策法规处

(三)计划财务处

(四)科技处

(五)渔船渔港处

(六)资源环保处

(七)养殖处

(八)市场与加工处

(九)远洋渔业处(捕捞处、执法处)

(十)国际合作处

主要职责

(一)负责渔业行业管理。

(二)拟订渔业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渔业标准化生产,组织实施养殖证制度;拟订渔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四)提出渔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建议,承担重大科研、推广项目的遴选及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渔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五)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监督管理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它投入品的使用,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建立养殖档案,参与水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和管理。

(六)拟订养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的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渔业捕捞许可制度;负责渔船、渔机、渔具、渔港、渔业航标、渔业船员、渔业电信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渔业资源、水生生物湿地、水生野生动植物和水产种质资源的保护;负责水产苗种管理,组织水产新品种审定;指导水生生物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