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帝纪
《平帝纪》,是《汉书》中的一篇,也是《纪》的最后一篇。记载了汉平帝即位到驾崩时期西汉一朝的主要大事记。本卷叙述汉平帝刘衎在位五年的史事。汉平帝九岁即位,十四岁去世,生为王莽掌中的傀儡,死则含毒为冤鬼。王莽执政,独揽大权,“桂冠”一顶顶增加,“祥瑞”一件件出台,“新政”开始出台,颂声彼起此兴。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平帝纪
- 属于
《汉书》
- 隶属
《纪》
- 作者
班固
作者简介
班固(建武八年32年-永元四年92年)东汉官吏、史学家、文学家。史学家班彪之子,字孟坚,汉族,扶风安陵人(今陕西咸阳东北)。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潜心二十余年,修成《汉书》,当世重之,迁玄武司马,撰《白虎通德论》,征匈奴为中护军,兵败受牵连,死狱中,善辞赋,有《两都赋》等。
原文
孝平皇帝,元帝庶孙,中山孝王子也。母曰卫姬。年三岁嗣立为王。元寿二年
六月,哀帝崩,太皇太后诏曰:“大司马贤年少,不合众心。其上印、绶,罢。”
贤即日自杀。新都侯王葬为大司马,领尚书事。秋七月,遣车骑将军王舜、大鸿胪
左咸使持节迎中山王。辛卯,贬皇太后赵氏为孝成皇后,退居北宫,哀帝皇后傅氏
退居桂宫。孔乡侯傅晏、少府董恭等皆免官爵,徙合浦。九月辛酒,中山王即皇帝
位,谒高庙,大赦天下。
帝年九岁,太皇太后临朝,大司马莽秉政,百官总己以听于莽。诏曰:“夫赦
令者,将与天下更始,诚欲令百姓改行洁己,全其性命也。往者有司多举奏赦前事,
累增罪过,诛陷亡辜,殆非重信慎刑,洒心自新之意也。及选举者,其历职更事有
名之士,则以为难保,废而弗举,甚谬于赦小过举贤材之义。诸有臧及内恶未发而
荐举者,勿案验。令士厉精乡进,不以小疵妨大材。自今以来,有司无得陈赦前事
置奏上。有不如诏书为亏恩,以不道论。定著令,布告天下,使明知之。”
元始元年春正月,越裳氏重译献白雉一,黑雉二,诏使三公以荐宗庙。
群臣奏言大司马莽功德比周公,赐号安汉公,及太师孔光等皆益封。语在《莽
传》。赐天下民爵一级,吏在位二百石以上,一切满秩如真。
立故东平王云太子开明为王,故桃乡顷侯子成都为中山王。封宣帝耳孙信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