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商会宗旨
  • 4.成立原因
  • 5.发展历程
  • 6.商会章程
  • 7.参考资料

河北省工商联冀南商会

冀南商会是河北省工商联直属商会,并接收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实行服务立会、实业商会、民主办会的方针,倡导会员至上、服务第一的原则,按照团结、引导、帮助、教育的方法,促使会员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实行“以商养会、以会促商”的办会方针,使会员在商会这个大家庭里能够得到更大发展、更多实惠和好处。树立“冀南人”的形象,打造“冀南人”品牌,搭建一个“冀南人”相互沟通、交流、互助、扶持、共谋发展的大平台。本会立足河北省、面向全中国、跻身国际市场。沟通政商两界、促进省会冀南两地交流;建好“冀南商界人士之家”。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河北省工商联冀南商会

  • 全称

    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冀南商会

  • 性质

    民间商会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

  • 会长

    张济兴

商会宗旨

商会的宗旨:本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政策法规,遵循商会规则运行,注重把握会员的意志和要求,依照《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和《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冀南商会章程》开展活动。1

成立原因

自上世纪80年代,一大批南宫人走出家乡,在省会石家庄开始了艰苦的创业历程,经过二十多年的拼搏开拓,闯出了一片天地,成就了一番事业,已经形成省内首屈一指的县域经商大军。据悉,南宫在石家庄经商户已达5万多户,经商人员已达15万人,他们中间有一大批商业界精英在市场中独领风骚,仅成为部分产品的中国北方总代理、华北地区总代理、省代理就占到400多家。还涌现出一批千万富翁、甚至亿万巨富财团。涉及电子、房地产、日用百货、服装、食品、金融、投资、农业开发、能源、文化等行业他们充分展示了南宫人的创业形象,成为南宫人民的骄傲和自豪。为繁荣省会经济做出了突出贡献。

富裕起来的南宫商人想的是更大发展。如今,他们自发组织成立的冀南商会,将极大地凝聚和发挥南宫人的聪明才智,扩大南宫人在河北乃至国内外的影响,为南宫加强与省会的合作交流、为南宫加速融入京津冀都市圈开辟新的窗口、搭建新的平台。

发展历程

河北省工商联冀南商会成立发展史记2

冀南辖区位于沧石路以南、京广线以东、卫运河以西、漳河以北,就是行政区划邢台、邯郸、衡水和沧州的一部分地区。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南宫市就是冀南革命根据地的中心,一九三八年八路军129师政委邓小平、司令员刘伯承、政治部主任宋任穷和东进纵队司令员陈再道、政委李青玉率领部队挺进南宫,在南宫建立了红色革命政权冀南军区司分部和冀南地委、冀南行政公署。改革开放以后的八十年代开始,以南宫人为主体的冀南人先后来到石家庄经商置业,发展到已有十五万人,成为省会四大批发市场的重要支柱,为省会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为树立冀南人形象,打造冀南人品牌,搭建一个相互沟通、信息交流、共同发展的一个大平台,由南宫籍朱伟先生牵头联系张华昌、张济兴、李连峰等人共同探讨并确定建立商会的具体事宜。这就是冀南商会创办发起的渊源。冀南商会在筹建过程中直接得到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工商联主席黄荣先生、省工商联常务副主席范少明先生、会员处崔芳处长、同时得到了中共南宫市委书记孙学良先生及市政府段小勇市长、市人大孙廷国主任、市政协李平然主席的鼎力相助及大力支持。于二00八年四月十八日上午在石家庄市招待处隆重召开了河北省工商联冀南商会第一届成立庆典大会,大会由冀南商会秘书长朱伟先生主持,省、市、县领导及政界商界代表共六百余人参加了大会。中国新闻社河北分社、河北电视台、河北日报社、河北经济日报社、河北法制报社、燕赵都市报、邢台日报、南宫市电视台、大众阅读报、人物周刊等十几家新闻单位都到大会现场采访并一一作了新闻报道。河北省工商联冀南商会的成立是在历史上建立了一个里程碑。

商会章程

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冀南商会章程1(2011年2月20日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冀南商会(简称:河北省工商联冀南商会)。第二条 本会性质:河北省工商联冀南商会是由冀南籍从事各种经营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不同生产经营方式的工商界人士自愿组成的民间商会和经济团体。本会是河北省工商联直属商会,具有民间性、社会性、经济性。本会实行自立章程,自主会务;自选领导,自愿入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办会方针;自筹经费和自聘工作人员;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实行企业家办会原则。第三条 本会宗旨:本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政策法规,遵循商会规则运行,注重把握会员的意志和要求,依照《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和《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冀南商会章程》开展活动。本会实行服务立会方针,坚持会员至上、服务第一原则,真正把冀南商会办成冀南人之家,切实维护会员的一切合法权益。引导会员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为省会与冀南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第四条 本会接受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办公地址设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本会的常设机构为秘书处。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六条 本会主要任务:会员需要是商会根本任务。围绕会员生产经营、开展商务活动是商会主要任务,做好政治推荐是商会重要工作。1、发挥“冀南人团队优势”。把冀南商会办成一个有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的民间商会,发挥冀南人团队优势,为会员、为家乡、为社会做出贡献。2、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经济发展趋势,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映会员诉求,发挥会员(企业)与党委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3、搭建对内合作交流平台。促进会员之间相互合作交流、沟通联系,实行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共谋发展、携手并进。4、搭建对外广泛联系平台。积极开展参观、考察、联谊活动,加强与省内外、国内外民间商会、异地商会联系。为会员广交朋友、广获信息、广聚财源提供机遇、创造条件。5、搭建为会员全方位服务平台。商会不但要组织会员参加各种类型的招商引资、经贸洽谈、资金融通等商务活动,还要为会员提供经济、技术、信息、融资、人才交流、培训、法律法规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冀南籍工商界经济组织、单位、个人及其所创办的企业,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都可以成为本会的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第八条 会员入会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本地域或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和代表性。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并填写入会登记表;(二)经会长会议批准;(三)由本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第十条 本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力:(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三)优先享用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四)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 本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二)执行本会的决议;(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五)积极推荐本会会员;(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七)按规定交纳会费。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告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壹年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并交回《会员证》。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收回《会员证》,在理事会上通报。

第四章 组织领导机构及其成员的产生和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会员代表大会是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商会的管理机构,秘书处是商会的执行机构。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商会的终止和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有理事会通过,报省工商联批准同意,但换届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在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副会长、常务副会长、执行会长、会长,聘请本会名誉会长、副名誉会长和顾问。(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领导机构成员的届中增补和罢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力机构;(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在每年的二月份;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的形式举行。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会长办公会议。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执行秘书长组成。监事会负责人列席会议。第二十二条 会长办公会议须由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三条 会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四条 会长办公会议的主要职责:(一)对商会的重大事件进行决策;(二)决定秘书处提请审议的事项;(三)决定办事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四)决定部门负责人、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确定其报酬或奖励;(五)对其他较重的事项做出决定。第二十五条 商会领导班子成员和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品行端正、秉公办事,热衷商会工作。3、热心、务实,事业心责任感和为会员服务的意识强烈。4、在所从事的经济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5、身体健康,精力旺盛,沟通、社交能力较强。时间上基本满足商会工作的需要。6、有一定的时间、精力参加商会的会议和工作。第二十六条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一)全面负责商会领导工作;(二)召开、主持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三)负责或委托管理本会财务;(四)代表大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七条 本会执行会长协助会长主持全面会务工作,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执行会长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执行会长、常务会长工作。第二十八条 商会秘书处工作职责:(一)起草本届商会的发展规划;(二)起草章程(草案)和修改建议;(三)提出理事会、监事会负责人的推选和罢免建议名单;(四)落实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并做好相关的准备和服务工作;(五)拟定本会年度考核目标和工作计划、财务执行情况;(六)制定商会管理制度;(七)了解、掌握监事会的工作。(八)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交办的工作。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的职责:监事会成员的任期与理事会成员相同,监事会向会员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一)选举产生监事长,监事长负责监事会的工作。参加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二)监督全体会员严格执行本章程;(三)对各部门负责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商会章程、制度开展活动情况,损坏商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提出处理建议;(四)对商会的财务状况进行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的专项重点检查,定期检查的时间一般是在理事会召开之前。(五)向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报告经审核的商会本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监事会会议根据需要由监事长召集随时召开,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六)会员代表大会授权的其他工作。监事会会议原则每季度召开一次,具体时间有监事会拟定,由秘书处组织,特殊情况1/3以上监事、会长建议可召开临时监事会议。监事会事情可邀请理事会理事参加。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