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知识产权奖励暂行办法
《黔西南州知识产权奖励暂行办法》是黔西南州人民政府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制定的办法。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黔西南州
- 外文名
贵州
基本内容
章法简介
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参照《贵州省知识产权奖励暂行办法》,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原则
黔西南州知识产权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奖范围
本州行政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均可依照本办法申报知识产权奖。
三、奖励种类
(一)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驰名商标奖、中国名牌产品奖。
(二)贵州省优秀专利奖、贵州省著名商标奖、贵州省名牌产品奖。
(三)黔西南州优秀专利奖、黔西南州知名商标奖、黔西南州名牌产品奖。
四、奖励周期
每三年集中评选、奖励一次。
五、奖励标准
(一)中国专利金奖、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二)中国优秀专利奖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贵州省优秀专利奖、贵州省著名商标奖、贵州省名牌产品奖各一次性奖励3万元。
(四)黔西南州优秀专利奖、黔西南州知名商标奖、黔西南州名牌产品奖,各一次性奖励2万元。且每次每项评选名额不超过3个。
(三)知识产权奖每三年统一对获奖项目进行表彰,对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奖的,颁发奖金,对获州级人民政府奖的,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