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堆巴宣舞
“宣”舞融合了藏戏 、舞蹈 、说唱等主要的藏民族民间艺术,在此基础上又增添了新的发展和变化,区别于西藏其他地区的民俗艺术形式,具有自身的独特风格和魅力。“宣”原为梵语,翻译为藏文即舞蹈之意。 “宣”舞的舞蹈形式不同于其他地区藏民族舞蹈的快节奏,整段舞蹈给人以层次分明、循序渐进、恬静中蕴涵欢快的感觉。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墨竹工卡县文化和旅游局、墨竹工卡县文物局获得普堆巴宣舞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普堆巴宣舞
- 遗产级别
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 批准文号
国发〔2008〕19号
- 批准日期
2008年6月7日
- 项目编号
677 Ⅲ-80
- 申报单位
墨竹工卡县
基本内容
普堆巴宣舞
2008年6月入选 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宣”原为梵语,翻译为藏文即舞蹈之意。“宣”舞是一种以说、唱、跳相结合的藏民族民间传统舞蹈,其舞姿融合了中藏和后藏民间舞蹈的精华,别具特色,说唱形式展现了藏族 古代语言文学的独特魅力,涵盖了藏民族宗教、礼仪、风俗、节庆等各方面的内容,“宣”舞的舞蹈 形式不同于其他地区藏民族舞蹈的快节奏,整段舞蹈给人以层次分明、循序渐进、恬静中蕴涵欢快的感觉。“宣”舞融合了藏戏、舞蹈、说唱等主要的藏民族民间艺术,在此基础上又增添了新的发展和变化,区别于西藏其他地区的民俗艺术形式,具有自身的独特风格和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