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沿革
  • 4.机构职责
  • 5.机构设置
  • 6.机构领导
  • 7.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宗教事务局

国务院负责宗教事务方面的职能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宗教事务局(英文: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tate Bureau of Religious Affairs)是国务院负责宗教事务方面的职能部门1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宗教事务局并入中央统战部,中央统战部对外保留国家宗教事务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宗教事务局2

2023年3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家宗教事务局在中央统战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统战部承担相关职责3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宗教事务局

  • 外文名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tate Bureau of Religious Affairs

  •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44号2

  • 官网

    http://www.sara.gov.cn/

  • 局长

    段毅君4

历史沿革

1950年,政务院决定在文化教育委员会下设宗教问题研究小组。

1951年,在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下设了宗教事务处。

1954年,国务院成立时设立了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开始列入国务院序列。

1975年,国务院发文撤销国务院宗教事务局。

1979年,国务院决定恢复设立国务院宗教事务局。

1998年3月,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更名为国家宗教事务局。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宗教事务局并入中央统战部。中央统战部对外保留国家宗教事务局牌子。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宗教事务局2

2023年3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家宗教事务局在中央统战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统战部承担相关职责3

机构职责

(以下内容由中共党史出版社和党建读物出版社提供)

研究提出有关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调查国内外宗教现状,掌握动态,研究宗教理论问题;草拟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和有关宗教工作的具体政策;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叶小文、王作安先后任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王作安先后任中共国家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5

机构设置

办公室

政法司

业务一司

业务二司

业务三司

业务四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