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震学会
新疆地震学会,1988年10月11日成立,下设工程地震等四个学术小组,曾获得过“自治区先进社团”的称号。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新疆地震学会
- 成立时间
1988年10月11日
- 理事长
石鉴邦、朱令人、王海涛
- 称号
自治区先进社团
基本介绍
成立年月
:1988年10月
历史沿革
:
新疆地震学会于1988年10月11日正式成立,有自治区地震局、地矿局、水利厅、建设厅、气象局和新疆大学、新疆工学院等16个单位参加,挂靠自治区地震局,由地震局主要领导担任学会法人及理事长,业务工作接受中国地震学会的指导,第一届理事会由16个单位8个学科30名理事组成,下设工程地震、地震地质、地震预报和地震科普四个学术小组,常设“学会办公室”负责学会日常工作,当时会员249人。1998年6月召开第二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由22名理事组成。当时在册会员177人。2005年2月召开第三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由25名理事组成。截止到2008年12月在册在职会员为220人。2000年,按照自治区社团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了重新登记等手续,由原来的“非法人社团”变更为“法人社团”,完成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开立了银行独立账户,完成了会员建档工作,学会的组织管理进一步完善。每年依法完成学会年度审验、登记等工作,及时吸收年轻同志加入学会,使得学会不断有新鲜血液补充。多年来,学会组织管理工作做得认真细致,科普、学术活动成绩显著,因此曾多次获得“自治区先进社团”的称号。
历任理事长、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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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长:石鉴邦、朱令人、王海涛
秘书长:柳永焕、韩月鹏、戴晓敏
新疆地震学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新疆地震学会是新疆防震减灾科学工作者群众性的学术团体,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新疆科协)的组成部分。会址在乌鲁木齐市。
第二条 新疆地震学会,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贯彻“经济建设同减灾一起抓”的指导思想。
第三条 本学会的基本任务是团结新疆各族防震减灾科学技术工作者,大力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的学术交流和讨论,积极推动地震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发掘和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普及地震科学技术知识,充分发挥在技术政策,法制规定和重大决策中的咨询作用,为防震减灾事业做出贡献。
第四条 新疆地震学会受新疆科协领导,挂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挂靠单位应对学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并大力支持学会工作,新疆地震学会接受中国地震学会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学会的主要工作
1、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学木讨论会、报告会、各种讲座以及科学考察活动。
2、编辑出版地震学术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