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判牍
明清判牍是明朝、清朝地方官在审理案件时所记录下的文件,可能包括案件的原委、经过,以及该地方官判决的结果,这些记录的文章被收集起来,形成「判牍」,或可称为「判语文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明清判牍
- 释义
明朝、清朝地方官在审理案件时所记录下的文件
基本定义
明清判牍是明朝、清朝地方官在审理案件时所记录下的文件,可能包括案件的原委、经过,以及该地方官判决的结果,这些记录的文章被收集起来,形成「判牍」,或可称为「判语文集」。
判牍沿革
在明清之前比较有名的,包括了唐代张鷟的《龙筋凤髓判》、白居易《百道判》、宋代和凝《疑狱集》、郑克《折狱龟鉴》、桂万荣《棠阴比事》,而现在较常被研究者使用的,则是南宋时期的《名公书判清明集》,反映了南宋地方政府司法实态。明清时期的判牍总数约有188种,编纂者任官的行政层级从省级至州县级,案件涵盖的范围遍及全中国。
史料价值
通常判牍的出版除了单独成书之外,也有判牍是被收录在明清文人的文集之中,并且为数不少。而判牍所收录的案件虽然是地方审判的记录,但透过判牍资料不只是能藉此进行法律史的研究,更能透过案情了解当时的行政制度、社会经济、社会生活等问题。
明清判牍书目
编号 | 书名 | 编作者 | 解题 | 推荐版本 |
001 | 浚川驳稿集.卷一、卷二 | 王廷相 | 为作者王廷相於正德八年之前任陜西巡按御史时所审理的案件,卷1收有会审录36件,卷2收有详驳录52件,总计88件。 | 收於王廷相集,中华书局排印本 |
002 | 浚川公移集.卷一 | 王廷相 | 为作者王廷相於正德十二年至十六年任四川按察司佥事时所审案件,卷1收有驳文2件。 | 收於王廷相集,中华书局排印本 |
003 | 四川各地勘案及其他事宜档册 | 佚名 | 为四川地方档案的集成,时间约於嘉靖二十九年至三十年,地域包括了35件成都府的案件、8件顺庆府、7件夔州府、8件重庆府、7件潼州府、10件嘉定州,总计约95件,由加藤雄三所整理。 | 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据明抄本影印 |
004 | 瓯东文录.卷五 | 项乔 | 为作者项乔於嘉靖八年中举後,历任湖广按察司副使、福建按察思佥事、广东布政司左参政时期所审案件,卷5收有判14件。 | 国家图书馆藏明嘉靖三十一年刊後代修补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