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主要职责
  • 3.内设机构

梅江区统计局

梅江区统计局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审批区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调查方案。

(三)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经济、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和各股室的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编制、人事、培训、政务信息和后勤管理等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青妇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实施国家各类统计制度和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工作;依法审批或备案区直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方案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

(二)业务一股

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核;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承担重要经济分析课题;指导综合统计工作和有关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对全区国内生产总值等核算资料进行评估认定;负责实施工业、交通运输、能源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全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协调审查各专业向区委、区政府提供的主要统计资料、统计年鉴和全局统计分析报告,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三)业务二股

组织实施全区农村社会经济、农林牧渔业、农村基本情况、农民收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农村社会经济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农村住户调查工作,并指导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负责财务管理;组织人口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及旅游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四)业务三股

组织实施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劳动统计调查;对劳动力和工资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负责区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统计监测和全区社会发展水平评估;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