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单位简介
  • 3.主要职能

防城区财政局

防城区财政局位于防城区防城镇财源路78号,是防城区人民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局机关行政编制人员23人,事业编制人员36人,设正科级领导职位1人,副副级领导职位3人。内设人秘股、预算股、国库股、社保事财股、农业税收征收管理股、农业股、会企股、综合股、国资股、财监股、资金所、政府采购办、函授站、会计核算中心、财政信息中心。下辖10个乡镇财政所(分局)。

单位简介

防城区财政局位于防城区防城镇财源路78号,是防城区人民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局机关行政编制人员23人,事业编制人员36人,设正科级领导职位1人,副副级领导职位3人。内设人秘股、预算股、国库股、社保事财股、农业税收征收管理股、农业股、会企股、综合股、国资股、财监股、资金所、政府采购办、函授站、会计核算中心、财政信息中心。下辖10个乡镇财政所(分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税收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提出我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中央与自治区、防城港市、区与乡镇以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2)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组织本级总预算执行;代编和汇总全区预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报告本级和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和决算;监督全区各级财政预算的执行;管理区本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对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3)管理区财政公共支出;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及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管理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和资产;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票据和有关专用票据;监督管理住房资金、监督执行住房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4)管理区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5)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管理和监督财产评估业务,核准有关国有企业工效挂钩方案。

(6)拟定和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办理境外会计公司在我区设置常驻代表机构的审核事项;实行会计委派制度,负责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会计和承担区直企业财务总监的派驻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区会计工作。